目前分類:圖書館新聞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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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國內圖書館的預算愈來愈少,事情卻要愈做愈多,對圖書館的要求可以說是包山包海包全部,經費是減東減西減光光,這樣的現象只有在國內出現嗎? 其實不見得,美國自前陣子的華爾街事件後的經濟不振後,圖書館也是經費不足,直到近日才有復甦的跡象,正以為可以樂觀看待,今兒個就看到Library Journal網站的報導,康乃迪克州立大學圖書館在2016年經費要刪減約120萬美元(3600萬台幣),占2015經費總額的6%(梁董按:所以他們圖書館一年經費約6億元台幣?)。意味著將會有7.5個全職員工失業。副教務長Martha Bedard對Library Journal表示校方被迫要裁掉一些圖書館員。2015年的7月,已經有館員得知合約僅剩一年,屆今已經有館員離職了。

會有大幅的經費刪減的原因是UConn少了8千萬美金的政府補助 ,2016-2017的預算裡,針對館藏部份會減少14%的館藏費用,將以成本,使用情形和優先順序進行全面審查來決定要刪除哪些費用。更慘的是,在2017年,還會再減總預算3%。

不過正所謂「人間有溫暖、四季皆如春」,平常圖書館服務有沒有夠深入人心這時就可以看到了,學校不少教職員也站出來支持圖書館館員,反對裁員,有300多個教師與職員連屬給教務長反對這個決策,抗議信一開頭就寫:

“明顯地會破壞大學的研究,長期來看,會有留住頂尖研究人員和學生的風險…"

館藏經費也是教師們關切的重點,在UConn大學的研究學者(研究生、老師),信中提到三個層面:購買書籍和其他媒體,期刊和資料庫的訂閱更新,並請求文獻傳遞和館際互借(ILL)的經費。特別是ILL的部份,2006年21,000 件,2012年暴漲到68,154 件,約三倍。信中也寫到「這證明了我們館藏的貧乏,另一方面,也看出館藏在我們研究中的扮演的重要角色“。教務長Mun Choi回應了抗議信

:「預算一直是我們面對的大挑戰,面對可見的州經費赤字2億5千萬的未來,我們不得不做出痛苦的決定與犧牲」(我想到這一夜誰來說相聲演講比賽的段子)   (另,這位教務長很像我認識的前輩啊啊啊)

 

這事件至少後來有個好消息,因為大量捐贈,大致上可以填補2017年的預算了,而館藏的經費該不會有問題。

從這裡我個人看到幾件事,面對經費不足時,第一是美國圖書館會從人力/服務縮減優先進行限縮,另一方面,圖書館真的是較為弱勢的單位,在抗議信中提到圖書館的到館人次是成長(2006年是18660/周,2012年是53288/週),也提到華盛頓州立大學圖書館的經營模式是較積極的,卻仍無法改變決策走向。若說績效不好被減預算就算了,績效這麼好還這麼苦,只能說大學圖書館管理者真的面對極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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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在平板電腦領域裡目前看來還是打遍天下無敵手,以下圖來看可以看出,全部Android系統的總和還差了有近20%的距離。


 

大家都很關注蘋果的下一步,在今年他們開始了在教科書上的發展,今年一月底時,發佈了iBooks Author,這個免費的軟體可以讓老師或是教科書出版商可以在MAC系統裡輕易的編輯出iPad可閱讀的教科書,並直接上傳至iBook Store上發佈讓人發佈。以下是介紹影片:



 

好啦,打死我也不相信學生上課時會非常非常專注的利用iPad當教科書來看書,以達到影片中配上熱血音樂演出的革命性教材新浪潮,我只看到全班的高中生在用Facebook…還有看漫畫等等…不過,還是要正面來看看它對圖書館有沒有什麼可以使用的地方。

How about 原本在做的「圖書館利用指導」呢? 像是淡江圖書館的「蒐集資料的方法」(這本真的很棒喔,研究生一定要用啊,就像吃了大還丹),原本操作資料庫是用圖片一張一張的說明,如今是可以配上動畫,和利用內建精美的版模而做成的排版,更好的是,利用iBook Store能立即發佈到世界的任何一個角落,所以,在一些公共圖書館或是原則性的搜尋技巧等,也可以利用它來製作並達到傳播的效果。

這些優點都不錯,不過呢有個致命的缺點:一定要有iPad才能看。  沒有那麼多的iPad啊,除非每個人都有一台,這就是蘋果的目的吧。

可惜的是我目前的Mac作業系統是舊版的,所以無法玩看看,待有機會拿到新的OS後就可以來試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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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台灣,說到評鑑人人色變,這可是牽扯到考績、預算、升等的大事兒,每次評鑑都是搞得人仰馬翻,想盡正邪方法辦法要讓成績好看…但在國外,對評鑑卻多抱持正面的態度。以餐廳來說吧,若是有家餐廰能被納入米其林指南的星級餐廳,那是件多麼榮耀的事兒,沒有入選的話,也是安份守已的持守崗位,日子照樣可以過,也因此,評鑑成了可以審視自已不足,加強更優質服務的工具。

最近的一期Library Journal就針對美國的公共圖書館進行評等,公佈了256個明星圖書館,這份名單是由Ray Lyons和Keith Curry Lance二位以美國7,115個公共圖書館進行評等,入選的明星圖書館,則以5星、4星、3星的方式評等,就像是米其林指南裡的星等一樣。不論有沒有入選,圖書館可以檢視自已的分數,向同儕學習、擴大社區服務,進而提高對其圖書館的關注與預算;而得到星等的圖書館,則可以將星星掛在自已圖書館的網頁上,向全世界分享這份榮耀。

 

評等的計算方式,是以由博物館與圖書館協會Institute of Museum and Library Services(IMLS)公共圖書館所填報的數據,以其中的圖書館使用人次,館藏資料流通量,提供參考服務情形,與活動出席情形之數據進行分析,依據圖書館的經費不同,分為8個級距,從年經費30,000,000美金以上的超大型圖書館,次而美金10,000,000 - 29,999,999的大型圖書館,到年經費僅有10,000 - 49,999美金的微型圖書館,因應其規模的不同計分加權的方式也有所調整。

 

除了明星圖書館的得分結果外,該系統也將各洲得獎圖書館數量以地圖的方式呈現,可以明顯的看出各州公共圖書館成效,如下圖。

 

003

 

由圖可見,紐約州為得獎圖書館最多的州別,其次為俄亥俄州,遙遙領先第3名的堪薩斯州近二倍之多,這個結果其實並不太意外,紐約的資源豐富,為美國首善之都之一,個人印象中,紐約客對於藝文活動也相當重視。而俄亥俄州則為美國現代圖書館事業重要發源地,Ohio Link與OCLC等世界級重要圖書館機構與組織均由此開始,累積的成果至今也許有展現在這次的評等之上。以上為很粗淺的印象評論,真正原因仍待進一步的研究與調查。頗令人意外的,遠在北方的阿拉斯加州有6個圖書館得獎,算是排名前段班的州,勝過許多在本土的州,也是個很有趣的現象。

 

 

 003

        以年經費為10萬美金到20萬美金的中型圖書館排名圖來看,上圖雖全是五星級的圖書館,但細看可明顯看出其特色不同,如第一名的Falconer Public Library的在流通量上特別突出,而第二名的La Veta Regional Library District則是在入館人數上大幅領先,可能其館舍設計令人流連忘返,或是地處要衝,而Castleton Public Library,則上是課程參與程度上領先群雄,顯示可能其課程設計極吸引讀者。

       

        這些資料對圖書館而言,均是加強服務的指標,並非得到五顆星就為服務的終點,每個圖書館都可依此評分進行業務上的改進,保持原有的突出項目,增強其需加強的服務,評等,對圖書館來說該是件檢視體質的體檢,是個正面而積極的作為,然而,看著台灣的各項評鑑,上級單位僅以單一指標判決生死,而各單位不正視本身的問題,卻是充斥著以捷徑、技術性操作的方式欲提升排名,二者交相攻防的結果,受害的還是末端的使用者。

 

       

 

參考資料:

 

1.LJ Index of Public Library Service 2009, Round 2 - America's Star Libraries - best libraries - top-rated libraries <http://www.libraryjournal.com/article/CA6705837.html?nid=3279>

 

2. America's Star Libraries <http://www.libraryjournal.com/article/CA6629180.html>

 

3. The 2009 LJ Index Overview <http://www.libraryjournal.com/article/CA6636635.html>

 

4. About the LJ Index of Public Library Service <http://www.libraryjournal.com/article/CA6636641.html>

 

5. A new public library ranking, coming this fall, will enable constructive comparison and advocacy efforts for all <http://www.libraryjournal.com/article/CA65664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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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一直在看蘋果的平板電腦的小道消息,沒想到微軟突然殺出台雙螢幕的平板電腦~

不像apple都只是街譚巷議,微軟的消息一出,不但有圖,

連操作影片都出來了,真的是「看我用雙x棍,嚇嚇哈伊!」

 

資料來源:gizmodo網站

http://gizmodo.com/5365299/courier-first-details-of-microsofts-secret-tablet

 

可觸控、可用筆寫,二個螢幕可以交替使用,看樣子效能、功能都很多,然而,操作上也因此複雜了許多~

個人覺得,複雜過了頭的東西,反而會造成使用者的困擾。我是期待能有完全創新的觀念的操作介面~

 

有興趣的可以到上述網址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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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線上百科,直覺就是Wikipedia,這是絕對的第一時間反應,更是Web2.0社群合作的最佳範例。
然而, Wikipedia常被人質疑的是它的權威性不夠,
的確,也有人發現在維基百科的編輯群中,會有公司的人針對產品相關條目,隱惡提善,這些都會讓人質疑其公平性…

然後…Google現在也要跳進來了,基本上也是用共筆的方式,但不同於維基百科的匿名性,針對以上對維基百科的詬病,這個名為Knol的線上百科(尚未上線),將是由Google邀請專家們來編寫,藉各讀者來評估與反應來監督條目的正確性,並且每個編輯都會列上照片與各人資料,以示負責。


當然了,Knol一定會套用google 的ad sense模式來獲利,據說會與撰寫者來拆帳,來吸引更多人參與編輯,
個人覺得,這真的很有趣,百科從權威編輯,到共筆編輯,現在,又向權威編輯靠攏,果然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啊…

拭目以待何時開放服務了~

啊…中文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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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授的天職有什麼呢?
1、教學 2、研究 3、服務

我記得我小的時候,因為我住在一個大學附近,我的小學同學很多都是大學教授的子女,在小時的我看來,大學教授是多麼崇高的職業,他們的學位高,他們的涵養好,他們的社會地位也受人敬重,教授們總是有股優雅而自信的風範。我一直景仰著…而我的運氣很好,求學過程裡,所遇到的老師們總是讓我覺得「教授」這個名詞,在他們身上有顯示出那種令人敬重的氣質。

直到近年開始在大學圖書館工作,接觸了愈來愈多的教授。 怪了…怎麼和我想的不一樣呢?

教授學歷是一定高的,但是身為館員的我接觸到老師們不見得涵養就一定要好,這是一定的,也無可厚非的,因為每個人的個性不同,這和學歷沒有關係。但是…近年的老師們,他們的優雅自信的人文風範愈來愈少了…取而代之的是有種惶急感…

大家在談的是「你的SCI又進了」「哎~一篇拆三篇不就有三篇了」「哎,找個謝xx問吧,他會教你怎麼投稿」
人文的素養呢? 教學上學生怎麼能景仰老師呢? 只剩下這些數字和小東西了… 學生就更不敬重老師了…

這是什麼?? 這就是我心目中的徐志摩嗎? (上句為相聲段子)

是教授的問題嗎? 錯! 是學校的要求!!
那是學校的錯嗎? 錯!! 是政府的要求!!
是政府的錯嗎?什麼都該政府錯嗎? 錯!! 是社會整個求功利的錯!
那是社會的錯嗎? 錯!! 我也不知道錯在哪兒了…

但是,制度絕對是一個問題,而且是該死的大,之前,對岸的學者們已在反思了,而現在台灣,也有不同的聲音出現了。

這個新聞「賀德芬肯定石之瑜 籲教育界省思」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61123/1/6z0k.html

除了佩服外,我更見到了久違的風骨!

原文如下:

台大教授石之瑜因不滿老師淪為論文機器,拒絕學校的終身教授職務,引起學界一陣風波。曾是台大教授賀德芬認為,現在台灣教育界普遍將SCI(科學論文引用索引)和SSCI(社會科學論文引用索引)奉為圭臬,對這對人文科學系是不公平的,希望石教授的作為激起學校反省。(陳映竹報導)

石之瑜的做法,有人解讀為他不認同台大近年來的辦學理念。過去在台大法律系任教的賀德芬就十分佩服石教授的決心。他指出重理工、輕人文不單單存在於台大,而是現今教育界的風氣,甚至還有人開專題教人如何投稿到SCI。終身特聘教授一職涉及到個人利益,一般教授大多會屈就在這個不合理的環境,至於台大校方會不會感到尷尬,賀德芬只表示,希望主事者能正視此現象。

台灣教育界重理工、輕人文,普遍將SCI(科學論文引用索引)和SSCI(社會科學論文引用索引)奉為圭臬,賀德芬就認為這對這對人文科學系十分不公平,現在許多學者連國科會的研究計畫都不申請了,教育體系早已失去公平性


SCI沒有罪! 評鑑沒有罪!!  有罪的是單一指標! 和短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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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SCI是Stupid Chinese Idea,SSCI就是加一個Super Stupid Chinese Idea,這可    真的是不分兩岸,但當台灣除了圖資界和少數的學者外在提醒外,大多數的研究單位仍是把SCI/SSCI當作唯一主要指標來評估時,對岸已經針對SCI亂象進行反思。

這個新聞「功利侵蝕 教授稱“核心期刊”像臭豆腐」,就是一篇說明很好的反思。

“核心刊物”就像一塊臭豆腐,聞著臭吃著香,因為這樣“一刀切”、“條條框框”的辦法對于管理者來說最簡單、最省事。

幾段讓我心有戚戚或是印象深刻,若是不明白以單一指標會造成什麼問題的,可以看看下面:
「 以“核心期刊”為主的量化考核是一種低層次、懶人的管理方式,是當前高校粗放型管理的典型表現」
我同意,是以核心期刊為主,而不去思考其它的Factor,是很「粗放」的…

「不合理的核心期刊評價方式滋生了種種學術不端現象。為了增加論文數量,有些學者在國外的刊物上一稿多投,又翻譯成中文拿到國內刊物上發表。一位工業大學的教授,竟然一稿十幾投,甚至連論文的題目都不改。有一位科技學院的學者,竟然一年發表SCI論文65篇。」
這不是只有大陸有,台灣也有人教你如何能在SCI上露出的技巧喔~還開班授課呢~!

「大量排隊等待發表的論文,使學術核心期刊成為一種稀有資源,為發表文章而交納“版面費”成了公開的秘密。據有關人士透露,以一篇4000字左右的論文為例,普通學報所收的“版面費”一般是320元-700元,普通中文核心期刊上升至800元-1200元。”」
台灣大多是期刊給稿費,所以還ok…不過學術期刊環境再惡劣下去,我看很難說~

「一位研究生為了完成必須在核心刊物發表論文才能畢業的任務,靠賣血交納了“版面費”。」
靠~有沒有這麼誇張啊!!!       那拿博士不是都成木乃伊了…

「“核心刊物”就像一塊臭豆腐,聞著臭吃著香,因為這樣“一刀切”、“條條框框”的辦法對于管理者來說最簡單、最省事。」
這說明了為什麼政府喜歡用這個當指標了,小孩愛吵,就拿數字給你看,簡單明瞭,主管機關:「呶~成績單給你看,這麼難看還要糖吃,回去吃x吧~!」最可憐的人文社會學科(摸摸鼻子):「喔~!!」

常認為,一個不好的制度,會影響到全面,沒有一個學者,會希望是用這種方法來求學問,(當然,除非他不是一個真的「學者」),很多學者也是無奈下求方法而已。
昨天下班後,到家pub 放鬆時,看了本INK印刻雜誌,該其有篇專文「吾愛吾師,但更愛真理」,談考古學者李濟、董作賓和其學生(名字忘了)三人的關係以及求學的方法,當時是1950年代,經濟不佳時,該文讓我看到其不管名利只求真理的冶學態度,更重要的是,當時環境雖不好,條件雖差,但是沒有人用指數來評估他們的價值,更不用煩惱要送多少文章出去,如果這些大師活在當時,搞不好被解聘都有可能~哪有學術是用量產來計算價值!,又不是母雞下蛋…

再不正視這個亂象…學術在社會地位只會愈來愈往下走,說真的,不是什麼事兒都要像政府一樣,愈做位格愈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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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今天早上在上班前,睜著開不了的眼,開著電視去刷牙洗臉,聽著新聞台為我讀早上的報紙,是的,台灣的電視台基本上早、中午都是在讀平面媒體的新聞配上「資料畫面」。

Anyway,我聽到了這則新聞「多數大學生 不參加社團
摘錄如下:

國科會在九十四學年委託學者調查兩萬多名大三學生的生活。分析發現,從不參與服務、體育、藝術、學藝、音樂性社團的人,都超過半數,社團這個「大學三門必修學分」之一,已成少數學生選修的冷門課程。調查也顯示,超過四成大三生從不或很少去圖書館,經常去的只占一成六。

 不去社團及圖書館,學生課後都做什麼?調查發現,近八成從不或很少預習功課,平均每天上五節課,課後
在預習、複習、寫作業的時間不到三小時,卻有半數每天花兩個多小時上網,且上網以交友聊天、打線上遊戲居多

真的,就在前天研究所同學來台北相聚,我們就到一家不錯的日本料理吃東西,身坐外圍的我就一直聽到旁邊的約高三、大一的學生在說手機:
「你就放震,然後疾跑,別忘了召喚,而薩滿也得要拉它進來放圖騰補血@#$!$#!……」
以上是我還能了解的,他說了二十多分鐘我哪記得那麼多!!就這樣看,我想學生真的花很多時間在game上…

回歸正題,的確,在網路發達的社會裡,進圖書館的需求是比較少了,像是理工科的大學生,窩在實驗室裡比在圖書館泡妹來得用功,但是…四成三沒進圖書館! 天啊~!!

很想找到這個新聞的原始來源論文,看看他的研究方法。 圖書館真的真的在一個困境裡,而充斥不愛去圖書館的學生的國家,就我來看,也是在困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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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至「因噎廢食、便宜行事、踐踏專業」事件

再來看昨日的新聞「新聞:因噎廢食、便宜行事、踐踏專業」這個報導,細看該文,可明顯的看出該文作者認為各個圖書館該訂出一個「標準」與「分級」,以維護各年齡層讀者的權益,以免便宜行事、因噎廢食,踐踏專業…個人以為,若是說「踐踏專業」,實在言重了,作者提出圖書館「…能否就認定為限制級,無統一標準。」此事專業何在。
這個問題就顯示出其對圖書館專業的認知不足。

專業一:圖書館不應該訂定典藏/分級標準!

相反的,圖書館該反對任何出版品的限制,這才是我們該維護的倫理。至多,圖書館將限制級的書籍增設專區放置。
儘管作者這個論點有所偏差,但其提出之質疑:「則市圖此次的下架決定,依據的又是什麼標準?」,個人卻心有同感,儘管為北市圖被瘋狗咬到而同感難過,但是仍為下架此事感到遺憾,沒有再向下細看圖書館下架了哪些書,或是是否目前只是過渡性作法,待成立限制級專區等等,但可惜還是造成了如該文作者的想法。另外,個人很懷疑作者是否有查証圖書館採取措施的背後意義,還是只是在尚未溝通後的個人想法,而下了「因噎廢食、便宜行事、踐踏專業」的總結。

專業二:國內出版品分級訂定機關為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

非為圖書館。作者文中提到「圖書館內的光碟影帶等一律有清楚分級標示,供民眾借閱時參考,既然視聽資料可分級管理,則書籍刊物為何不能比照辦理?」
這點倒是可以回答,因為目前國內除了限制級書外,並沒有其它標示。而訂掀哪些是限制級,哪些不是這請見中華民國出版品評議基金會網站說明。

總結:
同意作者提出的知識平權的觀念,同情圖書館在面對二方面壓力時的矛盾,但也許都有努力的目標。

最後雖是不想但還是要說,這篇報導標題沒有出現關鍵字,完全無法讓讀者知道新聞的內容是有關圖書館的問題,基於圖書館員的在檢索上專業,提醒一下作者,在下標題上,請別因只求聳動而「因噎廢食、便宜行事」,卻忽略閱聽人在標題上的閱聽需求,至於「踐踏專業」與否,我非新聞從業人員,實在無法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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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陳姓學弟告知我這個新聞,就看了看這個新聞「因噎廢食、便宜行事、踐踏專業」
好可怕的標題啊。大意為北市圖將「有可能」是限制級的圖書全數下架,此舉不但剝奪了成年市民的閱讀權,反引起外界「因噎廢食」抨擊,更踐踏圖書館人員專業云云。

為一個圖書館員,不可否認的,一看到這種攻擊性強的標題很自然就會有:「你對我的專業懂個屁~哪輪到你來說」的防衛心態,但這是一向不贊成的本位主義傾向,到底為什麼會產生「因噎廢食、便宜行事、踐踏專業」這麼強烈的結論? 還是得 先了解它的來龍去脈,研究後再下定論。

一、先從「議員抨北市圖藏書有情色」事件開始
五月一日
台北市議員載錫欽於質詢時,提出北市圖的藏書中,內容充滿情色與暴力已涉違法,他認為 "不論這些書的文學價值多高,但明顯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提供十八歲以下青少年借閱,使得市圖好像成為限制級書籍管理的「化外之地」。" 所舉的例子為「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 曾館長道歉並承諾改善。
相關新聞有:
大紀元報「議員抨北市圖藏書有情色 館長公開道歉
中央社「議員抨北市圖藏書有情色 館長公開道歉


一件一件來,先從事件一談起。
當初看到這則「議員抨北市圖藏書有情色」新聞時,該是說了句神經病就沒理了,實在受夠了這些為了質詢而質詢的事,沒想到隔一個月還會再有後續…
先看載錫欽的問題,開宗名義就有問題「不論這些書的文學價值多高」,這個與圖書館的服務宗旨就有出入

1.圖書館的存在意義的違反:
近日閱讀「禁書」一書,可以清楚見到,所謂會被下架的禁書,不論在當時有受到多大的爭議(或至今仍然),但是若其文學/價值存在,百年後標準/道德變異後,被禁的原因只會有一個,就是其「價值」,沒價值的自然會出局,有價值的不論你如何禁,總是會留下。(古代出版品不發達,不算)
圖書館存在的意義,就是要能提供知識,能典藏資料,有一定的價值就該典藏了,說不定未來它是本經典,可何況當已知道「文學價值多高」還要求圖書館下架,這就已有問題。

2.什麼是「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書籍:

關這這項意見,市議員該是主張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第27條「出版品、電腦軟體、電腦網路應予分級;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物品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應予分級者,亦同。前項物品列為限制級者,禁止對兒童及少年為租售、散布、播送或公然陳列。第一項物品之分級辦法,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及
第55條罰則「....供應有關暴力、猥褻或色情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物品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換言之,由第27條下可看到「第一項物品之分級辦法,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目前的主管機關是誰?
”行政院新聞局據此訂定「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93年8月26日發布,10月20日便委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 品評議基金會辦理,於契約中要求於基金會於11月31日前以書面方式提出截至11月5日為止之執行成果報告,並於12月1日起即正式施行此一分級辦法。(註)”

所以主管機關是新聞局,標準是財團法人中華民國出版 品評議基金會所立,並於網站上有限制級書籍的清單,個人對於此項措施,極端有意見,與其討論出版品限制級的問題,目前新聞節目該全打入18禁,個人以為該打入30禁,離題了…少數人決定青少年能否閱讀哪些書籍實在有些偏頗。
 
以「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為例,該本書的確是有血腥及其它有關性方面描寫,但是個人閱讀時,它是能啟發人另一面的思考,我不以為該書讓「未成年人閱讀就要違法」,可是有誰為這些「青少年禁書」說話? 有平反的機會嗎?

與新聞節目相比,哪一個才該算是

3.禁書的問題:
大家都看過「湯姆歷險記」,也有很多人看過「頑童流浪記」這二本馬克吐溫的著名作品,然而這二本都曾是禁書(也是青少年),因為其對於黑人的一些描述造成非裔人士的抗議,不適合小朋友閱讀,但閱讀該書的人都明白,那是對該時代的狀況的呈現,馬克吐溫並非把黑人描寫為次等民族,而是反應當時,並以較溫暖同情的角度來著筆,為了描述文筆的原因,卻忽略了後面溫暖的靈魂,這得失是差多少?您可以說那爛書也會影響到人,像色情與暴力,個人虔誠的希望在這個媒體亂世裡,青少年能至圖書館借閱「查泰萊夫人」這類書來得到一些性教育,而非到光華商場去買個二百元五片的A 片來學。

三、圖書館的困境:

很可惜的,圖書館的專業在新聞裡並沒有出現,也許是記者漏報,也許是當下無法反應,必須說在當下唯一的反應都是為「立即改進」(至少我的反應一定是如此),尤其是面對如狼似虎的白痴議員,要如何和他們說明圖書館的典藏政策,說明圖書館的中心思想,說明我們有的倫理,還是算了……

不可否認的,「令人戰慄的格林童話」是本限制級的書,不論個人對於這個審查制度有什麼意見,公家機關還是需按法行事,在陳列該本書上有瑕疵存在。圖書館可以聲明會將已列入「限制級」的書全數下架,並另置專區以提供讀者借閱。




註:http://anti-censorship.twfriend.net/com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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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美國的愛國者法案第505條款一直在注意,不可否認,近代圖書館學的中心思想受到美國的影響很深,杜威(先不管他的沙文主義傾向)訂定了圖書館學的基礎,到蘭卡斯特的無 紙社會,美國有它的獨到領先之處,更讓個人覺得重要的是美國圖書館員對於「資訊自由」的中心思想,一直是深植於圖書館倫理之中。

但在911之後,布希政府的右派領導,卻不 斷的朝向保守前進,愛國者法案對於資訊自由的限制不可謂不大,還蠻另人失望的。 近日同時也在閱讀「禁書」一書,該書有許多被禁名著的介紹,以及被禁的原因,其介紹部份淺明易懂,是很好的書摘,而被禁過程的部份,往往圖書館都扮有一定角色,在數篇 之中,可以看見圖書館在維護資訊自由努力的部份,十分值得館員一看。

Library Connection是一個由27所公共及學術圖書館組成的圖書館聯盟,他們都是使用同套自動化系統,該新聞是Lirbrary Connection 對愛國者法案抗爭的一個勝利,但是圖書館在該法案中,仍是屬於較被忽略的角色。

資訊自由該多自由? 國家安全該多安全? 是否要安全到侵害個人資料呢? 另一形式的「全民公敵」正在美國熱映中。

新聞出處:http://ala.org/Template.cfm?Section=News&template=/ContentManagement/ContentDisplay.cfm&ContentID=128028


Library Connection is “John Doe”— Board speaks about NSL order for library records
Library Connection是個"無名氏" - 對國安信函要求圖書館記錄的公開發言。

(WASHINGTON) Today four Connecticut librarians spoke publicly for the first time about their experience as recipients of a National Security Letter (NSL) demanding library records. Plaintiffs in John Doe v. Gonzales George Christian, Executive Director of Library Connection; Barbara Bailey, President of the Library Connection Board; Peter Chase, the Board’s Vice President; and Janet Nocek, Secretary of the Board spoke to reporters at an ACLU press conference in New York City. The Plaintiffs were finally allowed to speak publicly after lawyers representing the government withdrew an appeal to keep their identities hidden after Federal District Court Judge Janet C. Hall declared the perpetual gag order that accompanies National Security Letters unconstitutional.

(華盛頓)今天,四位康乃迪克州圖書館員以國安信函要求圖書館記錄的受文者的經驗,第一次發表公開聲明。(梁董按:國安信函為911事件後,根據愛國者法授權,聯邦調查局可 在不需經過法院許可的情況下,逕以國安信函(National Security Letter,NSL)要求機構提供註冊使用者資料) 起訴人「無名氏」、Library Connection 執行長Gonzales George Christian,Library Connection Board總裁Barbara Bailey,副總裁Peter Chacse,祕書長Janet Nocek對在 紐約舉行的美國公民聯合會記者會發言人晤談過後。並在聯邦地方初審法院法官Janet C. Hall宣佈隨著國安信函而產生的言論禁止令違憲,代表政府方律師撤回對其個人資料隱藏的上訴後,那些起訴人最後終於獲准公開發言。

Christian, Chase, Bailey and Nocek spoke of the “chilling effect” on the public of laws that allow the federal government easy access to library records and challenged the Justice Department’s claims that no citizens’ rights were violated under section 505 of the PATRIOT Act. Board Vice President Peter Chase said of Justice Department officials’ earlier claims that library records were not being searched under the PATRIOT Act, “I want to know why they weren’t telling the truth.”

Chase, Bailey 和 Nocek談到人民在聯邦政府能輕易的調閱圖書館記錄所造成的"寒蟬效應",並質疑司法部宣稱愛國者法案505條並沒有違反公民權利。副總裁Peter Chase表示司法部官方稍早宣稱圖書館記錄並不在愛國者法案搜尋的範圍裡「我想知道為什麼他們不說出真相?」

ALA President-Elect Leslie Burger officially thanked Library Connection on behalf of America’s library users for their “bravery and patriotism” in fighting the government’s order and expressed regret that Library Connection was barred from speaking to Congress about the USA PATRIOT Act before the law was renewed earlier this year. “In the course of the very important debate over renewal of the PATRIOT Act our elected officials should have had access to Library Connection’s testimony,” she said. “The fact that Congress did not get to hear your account of the impact of Section 505 of the PATRIOT Act on librarians and library users means that they were not as fully informed as they deserved to be.” Burger concluded the press conference by expressing the hope that “the stand Library Connection has taken on behalf of the library community will help lead the way to laws that better reflect what this country stands for.

ALA總裁,Leslie Burger,正式向Library Connection為其代表美國圖書館使用者向政府命令抗爭的"勇氣及愛國心"致謝,並對Library Connetcion在本年稍早時對在國會討論愛 國者法案時被阻擋發言一事感到遺憾。" 在這一系列在愛國者法案更新非常重要的爭辯的過程裡,這些民選的官員該採取Library Connection的証詞", 她表示。" 事實上國會在聽取愛國者法案影響敘述時,並沒有讓圖書館員和其讀者充份的表達意見" Burger 以下列期望總結了記者會:「Library Connection 所代表的圖書館立場將會幫助引領法律的未來走向,以期能更好的反映這國家所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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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二則新聞:
第一個是 德將建網上「中國科學圖書館」http://www.takungpao.com/news/05/10/25/ZM-475046.htm,另一則為 西人“覬覦”中國科技書http://www5.chinesenewsnet.com/MainNews/EntDigest/Showbuz/2005_10_24_15_11_26_824.html。

這二則新聞可以看出全世界對中國資料的需求
這一段顯示出西方社會對東方資料不得其門而入的情況。
事實上中國在學術上也居於世界前列。西方國家不少研究人員希望瞭解中國的同仁們在實驗室里做些什麼,只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找到入門的方向。這正是斯普林格想填補的空白。並且這一方案具有很好的市場前景,因為來自於大學、研究院以及大型工業企業的需求相對較大。

還是對研究學術上面的資料有較大的需求。

另外德國出版社表示「合作搭檔是中國兩家優秀的出版社,與他們合作,提煉出所有重要的中國學術資源幾乎不成問題。他說,使用者從網絡上能夠以PDF文件格式將書籍下載到電腦上,也可事先註冊,然後付費郵購自己感興趣的文章。」

對這二家出版社是誰,感到很好奇,會是北x方x呢? 還是清x同x,還是目前已是數位圖書館大腳卻有版權問題的超x數字圖書館? 還是我不認識的出版社??數位化的問題,技術上我不認為是問題,如何取得版權…很頭痛,Google技術這麼強,還是被著作權打的滿頭包…

不論簡體繁體,中文的重要性在全世界裡不斷的在提升,校內也有不少的國際學生,有趣的是,不只是來唸中文相關系所,各個學院學系都有,上次就遇到二位財管相關的法國來的研究生來問參考問題。 想想如何將利用這股熱潮該是件很有趣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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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oogle的數位圖書館計劃受到重擊的這陣子,晚起步的搜尋引擎也開始展開反擊,Yahoo(或是Open Content Alliance聯盟http://www.opencontentalliance.org/)也開始了它的數位圖書計劃,相對於Google因為野心太大而樹大招風,Yahoo的做法就低調了不少,它針對沒有版權爭議的圖書數位化,也就是作者已過世很久的經典作品進行數位化,應不會遇到Google被告的問題。

比較有趣的是,我不認為這些經典在網路上找不到,以中文小說為例,把金庸小說中的某一句文字key在google上,一定能找到一堆的金庸全文線上小說,或是紅樓夢、或是金瓶梅,對於經典,尤其是文學(也就是yahoo數位化的對象),不論有沒有版權的問題,早就一堆人放在網路上讓大家看(看看木子書屋或是以前的熾天使書城),也許老美對於著作權比較著重,但是一定還是找得到線上版的。

這就突顯了為什麼Google會被告的原因,因為它走到了目前還沒有被「侵犯」/數位化的資料,這些是對很多讀者來說是需要但是網路上卻沒有的資料,吸引力自然很大,而使用的人一多,對出版商而言,實為一大威脅。而Yahoo不過是把之前就已經私下數位化的資料放上台面,做法保守、不會被告,但同時對原本在數位時代看電子書的我們來說,這些資料早就有了,我為什麼還要去你那看,這不是多此一舉嗎?

當然不是多此一舉,檯面下是檯面下,檯面上的還是要做,這至少是一個里程碑,以後圖書館的館藏可以堂而皇之把這些數位資料納入館藏,它也的確是一本書,更好的是,這本書可以讓沒錢的圖書館再省一筆錢買更需要的書,先不論閱讀習慣,至少我們有擁有了。

到其網站來看http://www.opencontentalliance.org/,參與的大學圖書館是UC體系的圖書館,UC體系圖書館相當多個,有23個校區,40餘萬學生,我認識的就有UC Berkley,UC San Jose等一堆,可說是西岸大學圖書館的一霸,其它的參與單位耐人尋味的是包括歐洲檔案局、英國國家檔案局等,就個認知上來說,歐洲對於Google數位圖書館的好感度不高,還有hp、Adobe,為什麼這些廠商都要涉入非營利數位化的工作呢?Google也如此、HP、Adobe也是,他們肚子裡在想什麼??好想知道!!!!

總之,這場數位化大戰,還在剛開始的階段,真的很值得好好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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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新聞如下:(附錄原因為怕將來link失效,若有疑慮請告知拿下)
http://news.pchome.com.tw/science/cna/20051004/index-20051004071649180012.html

Yahoo與教育界合作建立無版權問題圖書資料庫
2005-10-04 07:16/中央社記者林琳紐約三日專電

Yahoo 與一些教育機構及企業組成一個企業聯盟 Open Content Alliance,計劃將一些版權已過期的圖書做成電子檔,建立資料庫讓網友免費上網查詢及下載。

Open Content Alliance 正進行與出版業者及內容擁有者的交涉,商議如何將一些傳統上有版權的內容加入這項資料庫計劃。

Google 前不久宣佈有意將大學及一些公立圖書館的藏書做成電子檔供網友上網查詢。在紐約的非營利作者組織 The Authors Guild上個月向紐約地方法院針對這項計劃對 Google 提出控訴,指出 Google 此舉侵害到作者的版權。

鑑於版權的問題,Open Content Alliance 的做法就比較謹慎。Yahoo 提供資金將一萬八千本加州州立大學列為美國經典作品的圖書製作成電子檔,包括文學家馬克吐溫、愛倫坡及亨利詹姆斯的作品。

參與 Open Content Alliance 的企業及教育機構包括軟體公司 Adobe Systems、惠普電腦、加州大學、Prelinger Archives of San Francisco、Reily MediaInc.、多倫多大學、英國國家檔案局及歐洲檔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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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新聞可真是讓人…不知道能說什麼,和我的辣妹圖書館相比,他更有開創性啊…

http://news.pchome.com.tw/life/bcc/20050823/index-20050823010900210007.html

圖書館可以借人讓你讀
2005-08-23 01:09

荷蘭一家圖書館不但借書給人看,還借人給人讀。

荷蘭﹝亞美樂﹞公立圖書館現在有一批特別的人供人借閱。有興趣的人可以到圖書館登記,借走圖書館裡的同性戀、吉普賽人或是回教徒。每次借人時間一個小時,在這個小時裡,借閱人可以和被借的人討論跟被借的人背景有關的問題。

館長說,他一直希望打破刻板印象。出借真人是圖書館突破的第一步。借書人借到真人不必在館裡聊天,可以帶被借的人到附近的酒館談話,深入了解這些特殊人物的背景。﹝亞美樂﹞目前有十個人供人借閱。

(郭希誠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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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也希望能當被借閱的人呢~可以被請小酒啊,喝杯咖啡蠻好的,而被借閱的人是有些特殊背景,如果是我在該館的話,可以主打「黃皮膚中國人」這個賣點。
要是流通次數太低…也就是代表個人魅力不足囉…這樣看來,我只能被放在「珍善本圖書區」了ORZ...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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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看了一下我的Google新知,有二三天沒看了,一看之下,嚇了一跳, "Google暫停圖書館計畫"
之前吵的沸沸揚揚的,現在說不做就不做了…網址如下:http://taiwan.cnet.com/news/software/0,2000064574,20100867,00.htm

該報導中並未說明Google之所以暫停的確實原因,只有提到在與出版商的會談裡,他們決定要暫停到十一月。
出版商的立場是
美國出版商協會(AAP)執行長Patricia Schroeder以聲明表示:「Google的作法將防止侵犯著作權的責任移至著作權所有人而非使用者身上,明顯違反著作權法的每一項原則。」

按我愛的作家張大春的邏輯裡,每句子裡都有表裡意義,這句後面的真正意義可能是:「Google破壞了現有著作權制度原則,會害到我賺不到錢…所以@#$!@#%@#$!」

好吧,當初我是質疑這個計劃合不合成本效益,合不合目前還不知道,Google之前不知道出版商會反彈嗎? 應該早就知道了,也許是燒錢燒得過了頭,來個順水推舟做人情給出版商也好,不過很明顯的,看得出來出版商不怎麼領情…
而圖書館的態度呢?這也是很有趣的方向,相信很多傳統的圖書館是鬆了一口氣,Google不會那麼快就吃到我們的市場,也有些圖書館本想省一筆的,現在也沒得省了。

在聲明裡Google也有提到圖書館:
Google表示,將增加新的條件,讓出版商在圖書館資料庫的建立過程中提供書單,以便加入其出版商計畫,並接受出版商提出不應收入圖書館資料庫的書單。

光看這樣還不是太了解,是說當圖書館建立OPAC記錄時,出版商可以選擇該資料要不要加入Google Print,Google再進行數位化,如果不要的話,Google 就不數位化?
總覺得圖書館是在Google和出版商之間,沒有什麼發話的權利的感覺……

不論如何,這個計劃會不會再啟動,很值得再看看,如果就這樣停下來了,Google Print這個計劃應該是個失敗的計劃了,只做一半,就是等於沒有做了…


慢了幾天才知道,重要的事總是在不知道時發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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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寫過一次了,可是經學姐指教,翻譯處有誤植、錯誤,所以今日再仔細看一次再寫一次,以免造成誤導…
也許是網頁有改版,有很多不同之處,希望這次不會有問題了,還是歡迎有任何錯誤的地方,請指教。之前的blog晚些會隱藏起來,以免造成錯誤訊息。

其實在台灣,有不少的計劃走得蠻前面的,這些經驗不分享出去,實在有些可惜,若是有朋友有興趣的話,把計劃的成果或是圖書館目前做的東西整理一下,可以拿出去發表、分享,其實真的蠻有趣的…

說明網頁裡有下面這段,我有特別注意:

亞洲圖書資訊學教育的網路入口網站
會議後會建立一個亞洲圖書資訊教育的入口網站來分享資源,我們敬請所有的圖書館學校和圖書資訊教育者來參與這個入口網站,這個入口由Chris Khoo來負責維護

Web portal on LIS Education in Asia (LISEA)
A Web portal on LIS Education in Asia (LISEA), for the purpose of resource sharing and networking, will be launched at the Conference. We invite all library schools and LIS educators to participate in developing this portal. The portal is being developed by Dr Chris Khoo (email: assgkhoo@ntu.edu.sg ) and Dr Diljit Singh (email: diljit@um.edu.my ).

看樣子會出現一個亞洲地區圖資教育的資訊入口,也許待明年時可以再看看囉…


該會議的中文我翻成「亞太地區圖書資訊教育與應用會議」
(Asia-Pacific Conference on LIBRARY & INFORMATION EDUCATION AND PRACTICE)
是由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所主辦,目前在徵稿中。

會議資訊簡翻如下:

會議名稱亞太地區圖書資訊教育與應用會議
Asia-Pacific Conference on LIBRARY & INFORMATION EDUCATION AND PRACTICE
會議日期: 4-7 April 2006 明年4月4-7日
徵稿結束日期2005年9月15日
會議地點:新加坡
相關網頁http://www.ntu.edu.sg/sci/A-LIEP/index.htm
主辦單位: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傳播資訊學院

徵稿對象:圖書資訊學教育學者,以及相關專業人員
徵稿主題
有分三大類:

圖書資訊學教育LIS education
- 亞太地區圖書資訊學所遇到的挑戰 Challenges in LIS education in the Asia-Pacific context
- 圖資領導及管理角色的準備Preparing LIS graduates for leadership and management roles to support nation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Asia
- 亞洲圖資教育課程水準的保持Quality assurance and accreditation of LIS programs in Asia
- 分享合作和資源Collaboration and resource sharing among LIS schools
- 圖資的e-learning教育E-learning in LIS education
- 研究為基的教學Research-based teaching
- 圖書資訊學門畢業生的調查:圖資教育學位在工作上和職場上的衝擊Survey of LIS graduates: impact of LIS education on the work and career of graduates, competencies found useful
- 圖書資訊專業的就業市場。在傳統和非傳統環境裡的職場The job market for LIS professionals. Careers in traditional and non-traditional environments.
- 圖書資訊學專業在繼續教育裡的需求Continuing education needs of LIS professionals


圖書資訊學的應用LIS practice
- 實證圖書資訊學,圖資研究與應用的結合Evidence-based librarianship. Grounding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practice on research. Integrating LIS research and practice
- 創新的資訊服務的個案研究Case studies of innovative information services
- 圖書資訊學和老師和教育訓練者的專業人員,使用者教育與終身學習等等…LIS professionals as teachers and trainers. User education and information literacy for life-long learning
- 圖書資訊學專業在非傳統理的角色,在傳統裡圖書資訊學的改變Role of LIS professionals in non-traditional contexts. Changing roles in traditional contexts.
- 圖書館和其它單位的合作專案,像博物館、檔案館Collaborative projects between libraries and other institutions, such as museums and archives

圖書資訊學研究LIS research
- 亞太地區圖書資訊學的議題LIS research issues in the Asia-Pacific context
- 多領域研究在LIS的應用Multidisciplinary approaches to LIS research
- 圖書館/資訊服務的演進。Evaluation of library/information services. Measurement of the impact and value of information services and products to an organization
- 使用者資訊需求與行為的模式與理論,和設計於資訊服務/系統Models and theories of user information needs and behaviour, and application in the design of information services & systems
- 數位圖書館的演進與新的資訊系統的種類Evaluation of digital libraries and new types of information systems
- 進行中或完成的與亞太區域圖書資訊學相關研究Research-in-progress and completed LIS research relevant to the Asia-Pacific reg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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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了,從山頂上靜靜地爬下來了…
台灣的第一座RFID公共圖書館問世了。

北市圖推出這項服務,並放在家樂福裡,和新加坡的情況很接近了,但是…家樂福和Shopping Mall的感覺還是有些不同,總覺得帶有些原來市圖在市場頭上的感覺(因為都有生鮮嗎??)。
看著北市圖的不斷進步,身處中部的我,卻看到中南部或是北市之外公共圖書館的一片亂像,一位學姐,最近就是成為了鄉鎮公所垃圾業務的集散地…「啊~這活動很麻煩耶~我們很忙,就給很閒的圖書館吧…!!!」學姐的專業完全成為一句笑話…城鄉差距真的是很大。
要讓使用者知道他們其實是被忽略了,他們值得更好的圖書館服務,而目前,這種鳥現象,到底能怎麼辦呢??? 還有很多可想可做的吧!!!!!

回到正題,不管如何,台灣總是又跨出去一步,至少台北市能做到更高品質的服務,祝福他們能有更好的成績了!!

感謝佑子告知新聞


附錄原文:
http://tw.news.yahoo.com/050715/15/22euf.html

全台首座 無人圖書館 月底登場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智華/台北報導】

台北市立圖書館引進新系統,民眾借還書也可自助,不需館員協助,市圖總館下月底就會開始使用,市圖並與家樂福文教基金會合作,在新開的內湖店開設全台首座無人服務圖書館,預計月底登場。

市圖館長曾淑賢指出,在家樂福內湖店設置的無人服務圖書館,共有30坪,由該店免費提供市圖使用10年,市圖提供的圖書有1萬到1萬2000冊,不定期更換,在各類圖書外,還特別加強兒童讀物及親子方面的圖書。

曾淑賢解釋,無人服務圖書館是因為採用RFID系統,即無線射頻辨識系統,每本書都貼上一張晶片,加上專有的借還書系統,即可自行操作借還書。

借書時將借閱證插入機器,接著將要借的書放在辨識板上,一次可放5本,再領借書收據;還書時,投入還書箱口,電腦自動掃描,即完成還書手續。

曾淑賢表示,在無人服務的圖書館,會有監視系統,如果民眾未完成借閱手續即將書帶出賣場,監視系統就會發出聲響,提醒民眾注意。

目前有35萬冊圖書的市圖總館,預計8月底開始使用這套新系統,和原有的磁條系統並用,也就是民眾借還書時可選擇有館員服務的傳統方式,或是自助借書,不需他人幫忙。

曾淑賢指出,設在家樂福的無人服務圖書館,提供辦借閱證服務,民眾如使用市圖的借閱證,必須換成專用的借閱證,但在家樂福無人圖書館借的書,可選擇在市圖任一分館還書。

市圖和家樂福昨天舉辦簽約記者會,家樂福表示,內湖店預計本月底營運,屆時無人服務圖書館也會同步開放。

曾淑賢表示,為了推廣民眾閱讀習慣,計畫年底再設一個無人服務圖書館,地點考慮在捷運(新聞、網站)站或地下街,此外,目前有39個分館、14個閱覽室的市圖,8月再增設三興分館,10月開葫蘆堵分館,明年再增設4個分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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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標題翻得不好,原文也讓我看得一頭霧水,仔細再找了一下,才大約的了解一些來龍去脈。這是六月二十七日的ALA新聞:Supreme Court clarifies Sony decision, fair use preserved最高法院澄清Sony案判決、合理使用仍受到保護

實得要先了解另一個消息/新聞:網路下載影音 美最高院判侵權。這關Sony 什麼事?又關圖書館什麼事? ALA為什麼要淌這個混水???

弄清楚關Sony什麼事,簡單說,六月二十七日時,美國最高法院二十七日裁決了提供網路檔案交換程式(peer to peer,P2P)的二家Grokster和Stream Cast軟體公司,如果鼓勵或誘使使用者交換下載影音版權檔案,將必須為這種侵犯著作權的行為負責。也就是說,我們現在常使用的E-Donkey,BT或是Ezpeer、Kuro在美國都將有可能違法,在訴訟的過程中,影音業者對P2P業者提起著作權侵害為主要訴求,而 P2P業者,則拿出美國最高法院的1984年Sony案件來拆招,當年Sony發展的錄影技術,也是讓影音業者很緊張,擔心盜版會吃掉市場,要求Sony要負責,在最後,法院認為,Sony公司的錄影技術可以被作為合法/合理使用,不能因為有人將技術用在盜錄上,就說錄影設備製造商要因使用者的侵害著作權行為負責。結果是Sony勝訴,P2P業者也是如此認定自已的。

果有案例的話 P2P該勝訴才是,但是這次法院判決時認為,重點在於Grokster如何行銷其服務,而不在它提供網路檔案交換軟體這件事。章忠信的網頁裡有「所有的事證都顯示,Grokster 及 StreamCast Networks從一開始提供免費軟體起,就一再宣稱接受者可以用它來散布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這和Sony案很不一樣,因為它的行銷本身就是打著「我可以盜版喔」,所以敗訴。

這裡可以看出圖書館對這個案例其實會有其緊張的地方的,首先,圖書館是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可見美國圖書館倫理守則,站在這個角度,是不鼓勵盜版行為,所以該支持影音業者,然而,圖書館又必需站在讀者的立場,為這些影音資料備份、流通,p2p在數位典藏上的交流有其功用(ALA的新聞有設明)若是法院的決定又太站在影音業者一方,將原來的Sony 案例進行修正,合理使用的部份使吃掉的話,圖書館以後在備份上就站不住腳了,這可真是二難啊。相信ALA內部也是相當矛盾的…哈哈(不知為何我竟有些幸災樂禍的心態-___-怪!!)

後的結果卻是相當的不錯, 美國最高法院並不是直接認定P2P提供者,一定要該對於他人利用該軟體進行侵害著作權的行為負責,而是要視提供者是用甚麼方式提供,而使用者也受到一定的保護。這樣的見解其實仍維持了Sony案判決所建立的原則,使科技繼續維持其中立性,而是應該在事實上認定提供者是以何種方式提供這項技術。法院判決讓p2p這案件與Sony案的合理使用間分隔出來。


最後翻譯此新聞部份:
AlA總裁Carol Brey-Casiano表示「今天最高法院的判決彰顯了合理使用的勝利,和圖書館與民眾在數位時代權利的維護/ 」她說「法院保護了使用者電子架構的能力,來發展新的產品與服務,而不用擔心他們可能會誤觸的法網。」

ALA President Carol Brey-Casiano said, "today's Supreme Court decision marks a victory for fair use and the rights of libraries and the public in a digital age." She continued, "the Court has protected the ability of consumer electronics manufacturers to develop new products and services without fear that they will be held liable for unintended infringement."


參考資料:

章忠信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4&act=read&id=147相關新聞:1.http://news.yam.com/cna/computer/200506/20050630475147.html2.http://news.pchome.com.tw/life/bcc/20050629/index-20050629084000210073.html3.http://www.epochtimes.com/b5/5/6/30/n9702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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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天看到了不少與圖書館界相關的新聞,比起平日很少的新聞量來說,這幾天真的是蠻不一樣的。

一件新聞是要恭喜[ 高中職圖書館電子報] 的主編羅東高中圖書館主任黃文棟先生,在他的努力之下,台灣雖非是國際學校圖書館員組織(IASL)成員,卻在今年度研討會上,由各學校的館員所著的學術論文,共通過十四篇,佔總論文數的五分之一。真的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黃主任長期在高中職圖書館裡努力,如今有很好的回報,當然不只黃主任了,還有許多在崗位上努力並寫出論文投稿的館員們,真是值得學習,除了希望將來工作時我也能如此。
原文於Librarian's Party可以看到:http://www.wretch.cc/blog/pendas&article_id=2000091

二個新聞是今天早上,有沉寂一陣子的出版分級制,又再度捲土重來,個人覺得要關注,也許現在只是對出版界,但接下來就是租書店,然後,圖書館也會受到影響,以這新聞來看,這些人能代表出版界全體嗎? 還是只有「主流」的出版社能參與,其中卻沒有圖書館能著力的部份,但是在未來,圖書館是不是要劃分限制級區? 其違法性? 學生未滿十八歲卻必需借閱情色文學經典「查泰萊夫人」時,是否違法? 這些圖書館應該在此就先進行思考,若於此時就能提出圖書館界的意見,一方面可以定調圖書館方面的準則,另一方面也不會再度的落入被動…刑法耶…真可真是拿著大刀架脖子。

位敬重的老師曾和我說過,他贊成分級制,原因我又記不得了:p ,(不好意思),事實上,我也不認為目前這種沒有分級,純粹的完全自由的狀況就是完全正確的,但就在圖書館的角度來看,站在哪種立場,先行表示圖書館是維護「資訊自由」的公器,這是非常重要。在公共圖書館方面,要是這個基調一但定案,政府一聲令下…搬架、移架一定少不了,限制級專區的成立也勢在必行,公圖裡最大借閱量就是言情小說,十三~十八歲的小女生以後都不能借這種「色情小說」了…(之前把言情小說定調為限制級),牽一髮動全身,我想這不是別人家的事,而是圖書館也要有著力的地方才是。

三個新聞是好書交換日要到了,國中圖所辦,可以多加參與囉~
不過,我的書會買都是我愛不釋手、一看再看,要拿出來換,可真捨不得說…二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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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6/21

內容逾越限制級 加註標示還是觸犯刑法
分級辦法7.1上路 新聞局:勸導期三個月

記者王凌莉╱台北報導
儘管民間出版品分級自律團體運作的配套措施尚未啟動,新聞局仍依原訂時程,從七月一日起實施「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考量部分業者準備不及,新聞局表示,將行文各地方政府,建議執行取締工作的地方政府新聞單位在施行前三個月內先進行勸導,讓出版業者能積極配合出版品分級。

新聞局去年十二月宣布「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延期後,即積極與出版業者討論成立民間分級自律團體,經過半年來的作業,目前該自律團體已推舉中華民國圖書出版協會秘書長陳恩泉、中華民國圖書發行協進會理事長王承惠、中華民國漫畫出版同業協進會理事長康振木、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秘書長李瑞斌、台北市雜誌公會秘書長黃蓓伶、大塊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郝明義、遠流出版公司董事長王榮文、聯經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人林載爵及政治大學公行系教授莊國榮等人擔任籌備委員,並由康振木擔任主任委員。

新聞局表示,該籌備會計畫兩週內向內政部申請設立,同時展開籌備。由於內政部作業期需要二個月,出版處目前正積極協調作業加速,以利自律團體運作。

這項攸關出版業的出版品分級辦法七月一日上路在即,由於新聞局協調民間業者成立自律團體時程延宕,影響辦法上路後分級審查工作,業者近日甚至傳出新聞局因為配套作業尚未完成,分級辦法將延後實施。

新聞局出版處則認為,辦法公布延後半年來,多數業者已有心理準備,甚至於有些出版商還自行約束。不過,為了考量部分尚未準備就緒的業者,新聞局將行文各地方政府新聞單位,建議對業者給予三個月的勸導期,正面落實業者自律的目標。

新聞局也指出,目前選出的九人自律團體委員會廣納不同團體代表及學者專家等,該組織為具有公信力之分級評議委員會,未來將獨立運作。新聞局強調,分級辦法精神著重業者自律,將來分級工作由業者依法所定的分級標準進行。

部分出版業者對新聞局配套措施尚未完成辦法就急著上路不以為然,還有業者對分級仍保持觀望態度。新聞局出版處表示,官方對民間出版品分級自律團體之成立與運作一直給予肯定並協助,未來有關出版品分級的疑義,將由自律團體協助認定。

新聞局也在實施之前呼籲業者及民眾,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仍應在合法的範圍內實施,如內容逾越限制級,就可能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仍為檢警機關查察取締的範圍,並不因標示「限制級」就免除了內容逾越法令的違法處分。這部分是必須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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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館裡的資料拿來影印複製,不會觸犯著作權法的原因在於,我們圖書館有合理使用的權利,但是到底合理使用是什麼,印多少才算合理使用? 我有了解到「合理使用」嗎?

文智律師所著這篇「新修正著作權法對遠距文獻傳遞服務之影響」http://www.read.com.tw/new/newauthor.doc就有對目前的法令有很多的探討,可以一觀,內文有提到著作權法修正新增第六十五條第三項:
「著作權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協議者,得為前項判斷之參考。」第四項:「前項協議過程中,得諮詢著作權專責機關之意見。」其立法理由如下:「按著作之合理使用標準究如何,法律無法一一明定,公權力亦不宜介入,惟於著作權人與利用人間確常滋生爭議,參考美國實務上由著作權利人團體與利用人團體就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達成『君子約定之協議(gentleman agreements)』之作法,其雖未必全然為司法機關所接受,惟實務上確可使利用人有所依循而避免爭議,爰予增訂。」


難了解耶…我想意思該項是希望能找著作權人代表,和圖書館代表(利用人代表),二方人馬,由政府來主導協商,討論出什麼是合理使用,個人覺得這樣很好,至少,若討論出結果,我們可以知道有哪些可以做,哪些不能做,也省得一天到晚在那提心吊膽。

日收到訂章忠信老師的電子報55期裡,卻出現了「合理使用範圍協議失敗的宿命」http://www.copyrightnote.org/crnote/bbs.php?board=4&act=read&id=139這篇文章,告訴我們,這個協議吹了…內容有提到「合理使用」的範圍,似乎無法能明確的定義出來,看該文題名就能了解,這個在實行上本身就有困難,合理使用範圍協議失敗是宿命的結果,看樣子,圖書館在著作權上又有迷糊仗要打了。

人很好奇的是圖書館界有參與到嗎? 就文內有的附件二裡的:
附錄二]
中華民國94年04月01日智著字第09416001350號函示
主旨:有關本局協助圖書館界與權利人團體就「圖書館等文教機構以影印之方法重製著作之合理使用範圍協議」進行協商一案,請查照。
說明:本案經本局於94年3月15日召開第2次座談會,會中部分參與協商之單位主張現階段不需要訂定協議,回歸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規定「個案認定」即可。由於本案本局之角色僅在提供諮詢意見,現階段尊重雙方意見,爰暫不續處此項協商工作

來,圖書館界是應有代表參與的,而包括圖書館界的利用人代表,和著作權人代表,二方都認為不需要訂定協議………圖書館是繼續打迷糊仗會比較好嗎??? 還是明確定出來規則才好呢??

要不要定出來我不知道,但是對照這個今日新聞「下載鳥照挨告1225萬 清大生喊冤」, 合理使用模糊造成的問題,就活生生的出現在校園裡,圖書館是不是下一個對象,我們應該仔細關注。

原文及新聞出處: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tvbs/20050620/index-20050620173658395205.html

下載鳥照挨告1225萬 清大生喊冤

 在網路上下載照片,小心被告。 2名清大畢業生,在網路上下載2張鳥照片,不但用在自己的報告上,還貼在校內網站供人瀏覽,結果被照片原著人,也就是隻名野鳥攝影家林英典發現,對這2個學生求償1225萬的侵權費。 提著重重的公事包,林英典來到地方法院再度按鈴控告,會說「再度」是因為最近連續有60幾個人,都被林英典告上法院,理由都是私自下載林英典拍的鳥照片,其中二名清大的學生,因為用了2張照片寫報告,被求償1225萬,對於這個數字,林英典認為於法有據。
不過被告的學生覺得很冤枉,因為他說,當初就是在網站上看到「歡迎多利用本網站」,才會以為作者許可下載。 鳥照片風波,雙方認知顯然有差距,有待司法做最後裁決!只不過由於60幾名被告大多是老師和學生,已經在校園裡引起不少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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