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文章、摘譯、演講筆記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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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老師找學分班的資料,其中有這篇"10 Reasons Why the Internet is No substitute for a Libary""10個為何網際網路不能取代圖書館的原因" (Mark Y. Herring, "10 Reasons Why the Internet is No substitute for a Library", American Libraries Apr 2001, 32:4 p.76),因為我老是和我死黨Yili爭論,他老是說Internet is Everything,我卻說Content is Everything,吵來吵去也沒啥意思,所以當乍看這篇題名下就留上了意,將它閱讀完了,持平而論,這篇文章有些老,也是三、四年前的文章了,相信現在Internet的狀況要比當時要更好些了,不過,還是可以參考。
這篇文章其實蠻好笑的,一直覺得要是國內的圖書館學期刊能像是這種感覺的話,我想看的人會不只學者吧,一般館員也愛看吧,國外的館員寫出來的東西真是有趣,有內容又好玩…不是嗎?摘要如下。



網際網路不能取代圖書館
的十個原因分別是:

是所有的東西是在網際網路上(Not Everything is on the Internet)
所有期刊中只有8%是在路上,而且大多得要付費才能使用,【不過我想現在該更多了】

網際網路上找資料像是大海撈針(The Needle in the Haystack )
網站常常保証可以找到所有的東西,但是他們不能送到你那【文中有舉出Hotbot , Lycos, Dogpile, Infoseek,但是那時Google才開始發展,這種狀況相信現在也改善很多,當然,以館員的角度來看一定不夠,但是一般使用者可能覺得很夠很夠了】


有品質管理(Quality Control doesn't exist)
這不用說了,到現在也還是吧…


所不知道的會傷害到你(What you don't know really does hurt you)
有三種情形:
a.網路上的文章可能會有遺落
b.表格圖片算式會無法正確顯示
c.數位化的期刊可能會無預警的改變或是停刊斷刊

在國家可以買一本書並且在網際網路上分給每個圖書館了--才怪(States Can Now Buy One Book and Distribute to Every Library on the Web---NOT!!)
版權啊就是版權的關係嘛,讓只有少數的資料能在網路上查找…最後也只能讓代理商提供數位版本的書於各圖書館,而且一次只能借一本,如果您借了一本,我就得等到您還才能看得到,如果你太晚把書還回來,就沒有狗吃了我的作業(Dog-ate-my-homework argument)的爭議,這電子書的機制,會"自動"的從你的信用卡上扣錢,猛吧~

~老兄,你忘了那些電子書閱覽器囉(Hey, Bud, You Forgot about E-Book Readers)
試看看用電子書閱讀器閱讀超個一個半小時,你的頭疼和眼酸就是你的答案

是現在大學要成為"無圖書館大學"嗎?(Aren't There Library-less Universities Now)
加州的MONTEREY新成立的大學就沒有設立圖書館,但是最近二年,他們開始買了數以萬計的圖書,因為--"哈囉~驚喜、驚喜唷~~~~"他們無法在網際網路上找到他們要的資料,我想,完全數位化的圖書館是不可能實行的,還沒到時候,不是現在,搞不好有生之年都看不到【不過我不認同作者的說法,也許在二○○一年是如此,但現在,發展得太快了……】

現在不是要做虛擬州立圖書館,不是嗎?(But a Virtual State Library Would Do It, Right?)
做啥???要讓州政府破產嗎??沒錯,若要花這麼多的錢來數位化所有館藏的話,就準備破產吧…Questia Media,最大的該產業的公司就花了125000000一億二千五百萬的美元數位化了5萬本書,以此推算,中型圖書館四十萬的館藏要花近十億美金……!@#$!#$!@$…

際網路:如哩般寬,卻只有如吋般深(或更淺喔…)(The Internet:A mile Wide , an Inch(or Less)Deep)
所有在網際網路的資訊都沒有超過十五年的歷史【不過現在一直在做回溯的工作,愈來愈多的經典也超過了當年"15"年的限制了】

際網路是到處存在沒錯,但是書是便於攜帶的(The Internet is Ubiquitous but Books Are Portable)
我們用紙本已用了超過千年了,我想在接下來75年裡還是不會改變【我也是抱懷疑的態度……,電子紙的發展也快速發展,oled的技術,可捲式營幕的出現也是指日可待,75年??我想15年吧】

最後作者認為,有網際網路很好,但是圖書館還是有存在的必要性,最後再來一句狠的:"聲稱要淘汰圖書館的人啊,就如說鞋子不用做得合腳一樣蠢"


個人後記:
哈哈…,這個作者真的很有趣~~

很多科技的東西會變,他寫得也不見得完全正確,也應該是對那些說要把圖書館淘汰的那些人的一種反動吧,但是,不可否認的,圖書館目前還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如何要利用科技來提供服務,我想這是重點。爽一下就好了,Internet還是有其非常重要的角色。這篇"對館員來說網際網路是友非敵""Internet more friend than foe for libraries"可以平衡一下,做一個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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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前篇:我的壹週刊研究,結論很少,結果也不多,不過,簡單來說,東森電視台和壹週刊的關聯度蠻高的,二言以蔽之:1。有周三現象2。尤其是娛樂消息是重點,而且,這結果是顯性的數字,還有很多隱性的結果,受限於研究限制上,而無法顯明出來,「冰山一角」這句雖常被用,但是我相信結果正是如此,媒體如果還是以清流自居,當真可笑。

八、 結果與分析
由2004年12月22日之185期至2003年12月31日之133期的一年份52期壹週刊內容為母體,共有86件新聞被引用,平均每周被引用1.65次,以引用時間分析,於週三東森新聞引用壹週刊次數最多,於86筆中占44筆52%,其次為週四占19筆為最多,其它分佈見圖二。


由圖二可以明顯看出,週三及週四壹週刊出刊日附近日期,東森新聞引用壹週刊比例明顯偏高,二者共占七成多,至此可以假設確有週三效應。
再將東森新聞台之分類,分為娛樂影視、生活、體育、政治與其它共五類,於本研究中,東森新聞台於娛樂影視引用最多,於86筆中占37筆,其次是政治26筆、其它14筆、生活6筆及體育3筆,比例分佈見圖三:

而研究期間東森新聞台內娛樂影視新聞共有437筆,引用壹週刊者為37筆,約占8.46%,而政治新聞共有6432筆,而引用壹週刊者為26筆,所占比例很低,以現象分析,國內政治新聞一日約可達近20多筆,實為過多。就以上來看,新聞媒體娛樂新聞引用壹週刊比例近一成,也有其不可缺少之地位。

九、 結論:
利用引文分析可以了解研究對象於學域之間的關係,本次應用於媒體引用關係結果可清楚看出新聞媒體與壹週刊之間的關係。
壹週刊與新聞媒體之間屬性仍差別,國內新聞媒體屬於綜合性之新聞媒體,報導內容仍比壹週刊廣且深,而壹週刊則屬生活娛樂性雜誌,本研究之新聞媒體為電視媒體,壹週刊則為平面媒體,差異性不可謂不大,然而由本研究可清楚看出,在娛樂新聞上,壹週刊於新聞媒體上占有其重要之地位,以東森新聞台平均每週引用壹週刊1.65次的結果來看,壹週刊之於東森新聞台相關性也具有代表性程度。
媒體自封為無冕王,也有其自律規章,當小報文化進入媒體界時,自然以專業道德批評,也是無可厚非,但是在評論的同時,自我本身是否把持住本身之道德標準,亦或是只引用他人資料,而放棄自我標準? 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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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再次閱讀了這篇 GARFIELD, EUGENE. "Concept of Citation Indexing:A Unique and Innovative Tool for Navigating the Research Literature." 1997;文章/ 演講稿
Garfield是ISI的老闆,所以,這篇雖是一篇引文分析的入門文章,同時也是一篇ISI產品SCI SSCI 和A&HCI的”廣告”,但是仍是一個很好的概念性文章。
在最前面,加非貓、不、是Garfield他說明了引文分析的簡義與功能,也就是利用引用的參考資料,可以了解與作者最近的研究相關的資料,同時可以具體的描述出作者的思路與意念。這種觀念是由Robert K. Merton,1Manfred Kochen,等學者開始發展。
接下來加非就很快的”導入正題”介紹ISI引文資料庫的特點。(有些太快了點),它是個多領域的引文資料庫,如SCI裡,它含了所有科學類的期刊引文,加非表示,其優點是可以看得更加全面,他舉諾貝爾獎化學得主Harold C. Urey的經典文章Lifelike forms in meteorites為例,它在SCI中就被生物學biology,天文學 cosmology,化學 chemistry, 地球科學earth sciences,等學門引用,還有這些優點are also comprehensive, providing complete coverage of all types of published source items--not just original research papers, review articles, and technical notes but also letters, editorial, corrections and retractions. ISI studies have shown that these latter items are important sometimes, have substantial impact, and provide useful links to controversial scientific issues.”總之,就是多、廣、跨領域和很重要,不過,雖然加非先生說得這麼好,ISI還是沒有把所有的領域整合在一起,所以才會有SCI、SSCI和A&HCI三個資料庫,另外,每個領域都能同一而論嗎? 這是IMPACT FACTOR的問題了,這篇也有討論到一些些。當然,為了產品也是得避重就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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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很愛亂搞,研一時搞了個HOT GIRLS圖書館的法規期末作業,這學期怎麼不能也來個惡搞呢? 於是,在這次的引文分析的期末報告上,我就做了這個:以引文分析角度調查壹周刊與新聞媒體相關之研究--以東森新聞與公視新聞為例

簡單來說,我想把那些自以為清高的新聞媒體而去罵那些八卦雜誌的那種現象,用研究來讓他們現形,罵別人無恥以清高自居,卻連投資都不想投資下去,引用壹週刊的新聞來當自已的新聞,正所謂拿別人的成果再罵別人不要臉,天下哪有這種事…用學術來罵人,也很有趣。

先放前面的就好了,結果,先賣個關子吧。

以引文分析角度調查壹周刊與新聞媒體相關之研究

以東森新聞與公視新聞為例

一、 前言:

圖書資訊學門應用引文分析已有五十餘年,於此期間,引文分析被廣泛的應用於評估各學門的學術期刊及研究的影響[1]。同時,也可以利用它進行評估研究者的學術表現。傳統最普遍的引文方析方式便是計算論文被引用的次數,藉以反映論文在其領域的影響力。被引用次數最多的論文,即被認為是具有學術價值及地位的論文,而之後被引用的機率也就隨之增高[2],若研究者將範圍擴展為學術期刊,就可以了解該期刊於該學門中的重要性,同理,將範圍放大為國家與國家之間的出版品的引用關係,則可以了解該國家的學術競爭力。本研究將引文分析觀念擴展至以新聞媒體為對象,利用引文分析法,分析壹周刊於新聞媒體中的被引用狀況,以了解壹周刊於新聞媒體之間的重要性和相關性。

二、 研究背景及動機:

自二○○一年五月壹周刊於台灣發行後,造成一股「狗仔」旋風,壹週刊在台灣發行初期,新聞媒體對於所謂「狗仔」雜誌皆一片撻伐,並以媒體自律為已任,以清流自命,相關新聞學研究也直接以狗仔相稱,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陸燕玲碩士論文中,開宗名義於摘要部份提出:「《壹週刊》打著狗仔隊的招牌,跨海搶攻台灣的媒體市場,台灣《壹週刊》羶色腥的報導內容,狗仔隊式侵犯隱私的採訪手法,被輿論批評為低俗的八卦雜誌。」[3],在期刊文章中也有出現負面之相關評論題名,如:「壹週刊」挾帶5億雄厚資金問世--下流不是他成功的唯一理由」[4]等。由此看來,學界、業界及輿論均該力持其道德良知以及自律行為,並與「狗仔」雜誌劃清界線。

雖然在學、業界上是如此表示,但是研究者常見於周三、周四於壹周刊出刊之時,各新聞媒體多有引用壹周刊雜誌之標題轉載報導,甚有持續數天之久,造成一股「周三效應」,與媒體之所強調之自律行為卻是部份抵觸,欲了解這種「周三效應」真否存在及新聞媒體與壹周刊之關係,是為本研究之動機。

三、 研究目的:

本研究欲了解以下幾個議題:

1. 証明新聞媒體是否有「周三效應」?

2. 電視各新聞媒體與壹週刊的相關度?

各媒體是否與壹週刊的內容有一定的相關度?如果有,其相關程度有多少?

3. 八卦雜誌於新聞媒體的娛樂新聞上是否有其重要性?

占其娛樂新聞的比例為何?是否有其不可或缺的地位?

4. 比較與排名新聞媒體間與壹週刊之相關度,以了解媒體所謂「狗仔」程度。

本研究對東森及公視二個新聞媒體進行排名,後續研究可以進行更多的媒體進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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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邱老師所寫的感想,實感痛心,老師還在病床之上,還是無法忘記圖資界內的事,還是不吐不快,對老師的人格實感感佩,圖資界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要讓老師還在病中大聲疾呼? 謝謝義台學長提供下載網址,文章於此

還是TSSCI的事情,也許有些人看老師的文章看得霧剎剎,我還是大約的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寫一下,不過,因為我也不是太了解所有的事,所以,若有人能指正,請不吝指正。

事情起源於前年的大學評鑑,政府使用ISI公司的SCI(科學引文資料庫)、SSCI(社會科學引文資料庫)、和A&HCI(文學及人文引文資料庫)的Impact Factor進行學校的學術評估,造成軒然大波,因為政治大學被評到三十多名,和以往一般的印象相差太多,而一些學校更因為超過了一些"名校",而高興不已,然而,這是有其問題存在的。這又要先解釋什麼是引文資料庫、引文分析了。

引文分析(Citation Anlysis)的觀念,簡單來說,就是學術文章的後面都會有參考書目,或是註解,如果我寫了一篇文章,被引用了二百次,而您寫了一篇文章,被人引用了一千次,我們可以假設您的文章比我的重要,這就是最基本的觀念,利用這種觀念的分析,就是引文分析。而ISI公司的影響系數(Impact Factor)就是這個觀念下,經過公式而產生的基數,用以判斷該文章的重要性。

這個Impact Factor本身就有一些問題,包括了自我引用(Self-cite):如果我引用我自已的文章,也就是自已增加了自已文章的重要性,若計算進去會影響了系數結果;包括Impact Factor是以二年為單位,但是每個學門的周期性不同,像是電腦學門的文獻周期很短,而物理理論的學門,一篇文章可以延用百年還會被引用,二年對他們又不一樣,語言也是一個問題,ISI只有收錄英文的期刊,如政大,它是台灣人文及社會學的學校,怎麼會有大量的期刊發表在國外的期刊上,政大的"挫敗"就是因於此,還有,誰決定引文資料庫收錄的期刊

是的,是誰來決定收錄的期刊? ISI有其專家學者,而且是以公司營利為目的,為了讓其資料庫能讓人信服,在選擇上,它會盡力的找它認為一般學界會認為有公信力的學術期刊進行收錄。 那國內呢?

好,先來看看國內有誰在做引文資料庫好了,目前有二個國內的引文資料庫,第一個是TSSCI, 是由國家科學委員會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所負責建置,第二個是由台灣大學陳光華老師建構的THCI的台灣人文學引用資料庫,是由國科會人文學研究中心所主導。

由於政大事件的關係,許多學校系所也群起而攻,認為原本的ISI的SCI、SSCI與A&HCI指標對人文社會學門不公平,於是,英明的政府,從善如流的把TSSCI放進了評鑑的指標,應該比較好了吧? 就語言上,是的,至少把中文的期刊納進來了,但是納入了多少呢??

看看吧,共十種學門,二十九種期刊被納入了TSSCI裡,又回到前面,是誰選出這十種學門平均每種學門只有三種的期刊被收錄呢? 二十九種的期刊能代表全國社會教育等十種學門的學術狀況嗎? 光圖資界就二十三種期刊,在碩士論文中有被認為是學術期刊的就有十種,竟然教育學門下一本也沒有……還有多少學門被忽略??

看到這兒,會有人說,不收就不收,了不起啊,老子不希罕。

但是…我們英明的政府又有新的配套措施了。 明日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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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親愛的學妹Ashley告知這篇文章"讀書樂趣滿人間——威廉森與圖書館學教育",內容介紹Charles Clarence Williamson這位在圖書館學教育上占有重要地位學者的生平。有許多的內容,讓我覺得深有同感。

"有一天下課時,威廉森經過老校工的身邊,老校工剛打完校鐘,他不經意地問道:「讀過狄更斯的作品嗎?」當時認定自己以後要當一流文學家的威廉森,很震驚地發現自己竟然沒有讀過狄更斯的作品。他立刻奔到鎮上的圖書館,發現在架子上有一整排狄更斯的書,他卻不知道該怎麼挑選。隔天,他到學校的第一件事是找老校工問:「狄更斯的書很多,不知道從哪裡開始?」,老校工答道:「由《淒冷之屋》(Bleak House)開始」。

威廉森後來寫道:「從那時起,我才知道會讀書與喜歡讀書是兩回事會讀書能提高在校的成績,但是不易品嘗到閱讀的喜悅。學校的教科書很少是在培養學生的閱讀樂趣,培養閱讀樂趣的書都是放在圖書館裡的課外書。何等需要閱讀指導員來開啟學生的閱讀之旅。」

有趣的是,啟發「圖書館學教育之父」的人,竟是中學裡一名打鐘的校工。這也說明了:教育的成效並不一定要經由名師的指導,反而經常是發生在日常生活不經意地與人接觸的過程中 "


Williamson 本來是經濟學的系主任,卻覺得自已該是一名圖書館人他說:「我深深地期待著我能幫助別人,將書籍與資訊發揮到最大的效用,並能夠成為優秀作者與學生之間的橋樑。」,他後來放棄大學教職,向紐約市立圖書館申請部門主任的職位。文中提到: 「當時社會並不重視圖書館員,一流大學的教授,要去當圖書館員,是少有的。但威廉森認為這是他一生的使命。」,直到退休,他還是努力的在推廣圖書館事業著。


我自已不是一個所謂"會讀書"的人,看我的大學時期唸成什麼樣子就知道了,但是勉強算是一個喜歡讀書的人,所看的書的種類沒有一個一定的取向,當兵時,同梯的說我是"唸硬書的老梁",唸研究所時,又愛亂看書,正書倒又看得沒像以前那麼勤了,也許是因為上課都要看"正書",閒餘就無法再提起勁看這些。但是,喜歡唸書可以讓自已不斷得到新知,這個過程讓我得到滿足。
另外,師於不同人,也是我一直在努力的目標,各種不同階層的人,往往讓我得到許多不同的體認。我喜愛的作家狄更斯的書中可以很名顯的看出這種取向,高潔的靈魂會藏在不起眼的身軀裡,總是可以讓我受用。
也許,圖書館員該更看重自已,圖書館員該是一群對知識懷抱熱情,對學習充滿好奇,對自我不斷要求的人才是,自重而人重之。
Williamson的一生,是 一個充滿熱情的圖書館事業家,我想,台灣目前的圖書館事業,也許是需要這種熱情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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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親愛的老弟在看完上一篇後,
對圖書館提出了些問題。
各位同學看了請不要覺得我老弟不上道。
因為,當我們去看他的"圖資"的話,
我們可能更不上道,所以,本文對他的問題將一一回答,
若有不足處,也請各位前輩先賢補充則箇
另外,圖書館界常習以為常的東西,
事實上也許偏離了使用者的想法。
多加討論一定會有更新的想法出現,所以,這就從迴響中獨立出來。

老弟原文:
不過我倒是在這邊提一個問題好了 圖書館要怎
麼知道新書放在那裡, 最引人注目呢? 比較能吸引人來看書呢? 圖書館
怎麼知道從那裡來的讀者比較喜歡看什麼書呢? (這不光是管裡一個小小
的空間囉) ex. 從postal code 434 (龍井鄉啦) 來的人都比較有氣質 喜
歡看少年快報.... 嗯 在加上時間的管理 spatial-temporal...
well....說不定這樣的題目唬爛已經綽綽有餘了 可以出篇journal
paper了吧 :p 呵呵 抱歉 小弟缺乏研究熱忱 滿腦子都是出paper....



先不論這能不能出paper,才疏學淺的我應該是出不來的。
第一個問題:新書放在哪,最引人注目吸引人來看書?
大哉問啊,果然是我老弟,圖書館行銷當今火紅的議一下就被他問出來了…其實,新書有新書通報區,放在讀者最常出現的地方,放置約幾天後,才開放外借,但也不一定,有時有急用時也可變更,另外現在網路發達,有Current Content Service這種服務,圖書館把最新的內容寄給使用者,或是在網路上直接公布新書到館,這些都是目前圖書館常採用的方法,另外,我學長所注意的行動圖書館服務,則會將你有興趣關鍵字的新書以簡訊方式傳到你的手機中,簡單來說,圖書館會應用能應用的科技進行推廣之用。

第二個問題,哪些人看哪些書?
大哉問啊,圖書館五律中就有將適當的書提供給適當的人,老弟非圖書館界的人,竟能直指圖書館核心…嘖嘖嘖…果然血緣是不會騙人的…這是目前當紅的使用者研究與資訊尋求行為二個議題。目前圖書館想要分析的話,可以對讀者的借閱資料進行分析,至於所提的哪些特定的人的話,在借書時,要先出示借閱証,所填的資料即可對使用者條件進行分析,借閱歷史紀錄加上使用者資料,二者相合,即可了解哪些人看哪些書。

從二個問題可以看出來,我老弟果是天縱英才啊(血緣這東西果然…)

(我想很多人快吐了…哈哈)

我倒是想知道gis還能對圖書館做些什麼?除了空間管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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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圖資是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s 有人翻成地圖資訊、地理資訊系統,簡稱是圖資
另一個圖資當然是我們的圖資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cience。
該篇文章之資料如下:
Title: Library space management: a GIS proposal
Author(s): Jingfeng Xia
Journal: Library Hi Tech
Year: 2004 Volume: 22 Number: 4 Page: 375 -- 382
DOI: 10.1108/07378830410570476
Publisher: Emerald Group Publishing Limited

會產生興趣,是我的老弟正在加拿大拿GIS的PHD,所以,
我們家有二個圖資人,雖然八竿子打不在一起。
不過,老弟也常對我說GIS可以應用在圖書館上,他說的東西,也沒太仔細聽,
不過能大約了解,像是書的定位等,但我認為在RFID的興起後,
GIS的觀念能用但是可能離實際有些遠,就沒有特別再進行閱讀,
這期的LibHT正好出現了這篇,就看了看。
應用在館藏管理上,倒是個不錯的想法… 不過,看完之後,
還是覺得我的想法比較接近目前的現況。後面再提。

文中引用Fraley and Anderson (1990)所主張圖書館空間規劃上的問題:
1.缺少館藏增加的空間lack of collection growth space;
2.缺少讀者使用空間lack of space for people;
3.圖書館服務的組織之任務改變change in direction or mission of the organization or community served by libraries;
4.和增加新的服務 introduction of new services.
這些因素都會讓圖書館空間需要進行變更,以符合有效的服務,但是在空間的重新規劃上,圖書館卻很少有系統、有計劃、或是有自動化/電腦化的方式進行空間管理。各圖書館都試著找出最好的方法,因為一但進行空間變動,其成本所費不眥,然而,並沒有一個方法是能完全都考慮全面。這位本文作者Jingfeng Xia(我想應該是華人吧)提出應用GIS來進行電腦化的管理。

正如作者所提,醫院甚至賭場都應用了GIS,也增進了效率,如病床的定位、分配。病人目前的床位進行追綜等,不過這一句「Libraries share manysimilarities with hospitals and casinos in constructional scale andcomplexity. There is no reason that GIS cannot be used to work wellwith the concerns of library space management.」
說實在的,有些牽強…扯得有些硬。然後作者再提出其可應用的優點:
  • GIS has the ability ofperforming spatial analysis, a key that facilitates measurement on theutilization of library space and facilities. By treating eachindividual library object as a unit and collecting the data of libraryoperations associated with the unit, GIS turns spatial analysis into adynamic magic.
  • GIS can treat objectsdifferently by categorizing them and placing each type of objects intoindividual themes. By overlaying different themes on one another, theinteractive spatial analysis becomes an easy task. Thereby, forexample, analysis of study rooms can be conjunct with the analysis ofpipelines going through ceilings of rooms.
  • As part of a GIS package,the spatial database is able to store data related to each object andlinked to the visual presentation of the object. Spatial data analysisand visual presentation have become an integrated system.
  • GIS can performinfrastructure management at very detailed level, e.g. a study room, adesk, or a chair. The ability to navigate geographically over floorplans and building sketches is easy in a GIS platform.
  • It is possible to implementthe system online so that operating it can be easy and be controlledremotely. This makes maintenance of the system less expensive.
  • Developing such a systemcosts almost nothing. Since many academic libraries already havepopular GIS software, no further investment on computer hardware andsoftware is required. Any GIS tool that is available can be a goodcandidate, such as ArcView, ArcInfo, ArcGIS, MapInfo, or IDRISI.The cost of developing the system is relatively low because of thesimplicity of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The cost of system maintenancewill vary from library to library
直至此處,我還是看不出來為什麼圖書館要花精力建構GIS系統,在也許五年才變動一次空間分布上投入精力?文中所提醫院的例子:醫院有病床和病人資訊會不斷流動,即時的重要性不言自喻,試想,護士在不斷變動的床位/病人中,如何能快速了解病床即時的資訊,GIS自然可以發揮效用,但是圖書和書架的關係均較為固定,不可能會每日調架吧? 會讓我有殺雞牛刀的疑問。另外,第六點提出不用花費什麼錢(cost nothing),我也持疑,就算軟體均有現成軟體,人才何處尋? 館員時間的投入和回收成本可能不成正比。AutoCAD繪製館內空間…還是件差事吧。至少不像我們用PowerPoint做個簡報那樣簡單。
GIS同樣也可以做成快速導覽,省時省力,但是,我想讀者或館員不太可能每書進館時書架的位置就改變了,分類也改變方式,這快速導覽的功能Flash、網頁是不是就可以代勞? 五年做一次應該還好。

後文我只對所提及的RFID有興趣,但也只是掃描性的導文而已。

結論:
是的,GIS可能把管線、空間分佈進行有系統的利用、統計、了解並分析以增進效能,但圖書館變動性畢竟不如醫院/賭場,在目前的成本效益也許還不是能達到實用的階段。館員在找到一個適用的模式後,可能會沿用好一陣子,當然,不見得是好事,但GIS? 這文章還是不能說服我這是個很好的空間管理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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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這個議題一點也不新鮮,
每隔一陣子就會有人討論,尤其是當新的科技有突破性的發展時,
這種論調就會出現,1970年就有蘭卡斯特 Lancaster預言二十一世紀無紙化的社會的出現,
也認為圖書館將會式微,直到我上大學時,老師們也動不動就把這翻論調拿出來說上二說,
不外是至今也沒有真的無紙化,圖書館仍是學校重心等等…也有不少的論調認為蘭卡斯特太過武斷。
他也的確是過於武斷了。

圖書館的消失
然而,我卻覺得圖書館消失是個不可避免的未來。我的"圖書館"意指目前我們認知的圖書館,
一個實體,有紙本保存,並提供熟知服務的圖書館。記得工程師死黨曾和我說了一句「Internet is Everything」, 我很想回他個二句,但是卻一下子語塞。
當然,很多的文獻資料現在還是放在大型的資料庫中,
圖書館仍是一個中介者的角色,但是廣義的說,他仍是在Internet 上進行檢索,其它需要的資料,或是入門文件/種子文件,在Google的強大功能下,找出來不見得是件難事。再進行雪球式的搜尋,就某些人來說, Internet is Everything.

從圖書館功能來看
保存典藏:
數位化典藏的趨勢無庸置疑,目前紙本仍為多數,但是在台灣,快速而能查檢的西文期刊資料庫已取代訂購紙本,這些只是目前,在更遠(但可見)的未來,在可書寫式行動媒體的出現,出版型式改變為電子化,紙本不再出現時(別說不可能Phillps已發展可捲型紙式oled營幕,2006量產),圖書館的保存典藏功能就會大減。慢慢的,資料不用再進圖書館來利用查找,圖書館會成為如博物館般的保存典藏早在沒人用的紙本。
檢索:
有自七○年代圖書館進行第一代自動化以來,圖書館員們不斷與資訊專家合作,期待能呈現讓使用者能輕易使用的檢索系統,由指令式查詢,到現在的Webpac系統,將來一定會有能以自然語言檢索的系統出現,有趣的是,圖書館員的地位卻隨著系統親和力的增加而下降,當知識入口的金鑰不再是圖書館員所獨占,而換成使用者自行開啟,這種現象是可以理解。
現在,圖書館員,尤其是參考館員,還可以在檢索技巧上比一般人占有優勢,但是還能持續多久?
會有更好的介面,更容易的系統,當圖書館員努力發展系統到了頂點,同時,也是把自已的另一個舞台?去。不是全部,但,不可否認的,是少了一個能直接接觸讀者的機會…
教育:
遠距教學、數位化教學,數位參考服務(Digital Reference Service)都是有教育的功能,但是,我們教育的內容是什麼? 是圖書館利用教育? 是資料庫簡介? 當圖書館的檢索利用已簡單到不再需要"教育",還有什麼好教育的? 圖書館當然也負有社會教育的功能,但是,那是指圖書館的文教功能,當人們不再進圖書館我們的功能,還有多少呢?

從圖書館的服務面向來看
參考服務:
系統只能處理資料(data),而無法處理知識(knowledge),當人們遇到問題時,參考館員仍能幫忙他們,系統還是無法取代館員,但,還能多久呢?
目前國內的CDRS(http://cdrs.e-lib.nctu.edu.tw/)是系統能幫助館員的系統,也是目前可行技術最高點,
但在可見的未來,更快速的電腦技術下,如量子電腦(Quantum Computer)等,人工智慧AI的發展若突破性的發展,語義分析是否能釐清人們自然語言下的意義,而取代大部份館員的工作?
技術服務:
電子出版在台灣已經無聲無息的展開,PCHOME、商業周刊等各大雜誌都已推出了Zinio電子期刊的販售,為了不衝擊原有的出版,加上硬體的成熟還有段距離,出版社並沒有大張旗鼓的推行,卻害怕將來跟不上,於是一家一家的進行電子出版,可預見的未來,這些電子期刊/電子書的書目資料都在網路上唾手可得,運用現在的google只要會進階的操作,就可以查到書目,再一點,就可以Download下來,這不是不可能,編目的需求還在嗎?館內的編目功能也許只要從出版商那匯入就進入館藏,或是讀者直接進入出版商DOWNLOAD圖書館典藏流通採購分編全部技術服務都失去其價值。
這個論調是不太可能,畢竟牽涉的市場機制和閱讀習慣不是能輕易進行大改版,但就技術而言,
是決對可行。同樣有趣的是,圖書館員們為了能讓讀者方便使用資料,也努力的向這方向行進,
DOI等技術就是如此,走到頂點,也是把自已的舞台消去。


我想,很多老師會和我說,圖書館不會消失,只是改變,我也相信如此,只是當走到了這一步,
圖書館員的角色是什麼? 是系統設計者? 是資訊加值者? 是學科專家? 是書目專家? 還是都是?
悲觀些說,還是都不是? 以上有哪一個是只有圖書館員能做,而其它人不能做的"圖書館專業"?
系統專家有資工、資管的人,資訊加值有教育學門、教育科技的人,學科專家有各科學者,
書目專家,只要有人願意對領域進行研究,都可以成為書目專家。圖書館的核心價直不足在此又顯現出來

Shera提出資訊理論有其限制,只重視資料控制的學科,會成為控制藝術家與資料機器,他也提出,
圖書館員應以其知識為特色,而不是工具,若電腦不保在工具與奴隸的層次,我們將會成為魔術師的學徒,失去了思考能力,簡言之,圖書館員應該對知識有更深的認知,才能有存在的價值。
同樣的,圖書館員要認知到,我們的未來並不是簡單的提供服務而不去進行深度服務。更不是一個朝九晚五的生活,而是處處危機,思考出路,求變才是圖書館的不變吧。

Gary Price 在What Google Teaches Us tha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Searching
(http://www.infotoday.com/searcher/nov03/price.shtml) 提出Google有哪些能讓我們借鏡的地方。
其中有提到館員和google之間不同的價值,雖少少的,但可以參考,
下次再專文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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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事實上,我是希望圖書館的事業是一片大好,如果有任何不同的想法,由衷的希望能讓我改變想法
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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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算是我的文章。註錄格式也尚未修正先放上來…
當作無名回來的第一篇吧。

圖書館資料庫典藏與著作權初探

一、前言:
近年因科技快速發展,圖書館在典藏上產生鉅大的變革,紙本典藏不再是圖書館典藏的全部,數位化資料,包含資料庫以及圖書館自行數位化的資料等,已成為圖書館典藏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然而,圖書館在進行數位化以及大量使用購買之資料庫提供讀者使用時,著作權的議題,随之更形重要。
圖書館界因應著作權議題曾辦過數場相關研討會,同時也有數篇論文,但大多著重於探討館藏重製與館際合作的適當性,對於圖書館在使用資料庫時,其著作權之議題則較少探討,本文將就此一議題進行淺探,期有拋磚引玉之效。

二、圖書館與著作權的關係:
著作權於我國著作權法第一條中闡明:「為保障著作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由條文中可見,其目的為二:保障著作者對於其著作的權益與促進國家文化發展1,然二者卻同時也是「私權」與「公共利益」的抵觸。
圖書館基於「合理使用」的觀念下,保護人民知的權利,是為公共利益部份,也因此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中,也有限度的允許圖書館進行重製、散布之行為2。尤其於近年,著作權意識抬頭,圖書館也自覺到不能再於「合理使用」的旗幟下,不合理的侵犯著作權,如,在影印室中張貼提醒使用者只可進行有限度的複製,更明顯可見地,以往圖書館中典藏的影印本,現已逐漸淘汰,是為明証。

三、圖書館與使用資料庫之著作權的關係

圖書館對本身館藏的著作權授權已有多加注意,但在圖書館進行資料庫採購將其內容納入館藏時,對採購廠商資料庫產品之著作權授權則較少進行了解,然若圖書館購置、侵害著作權資料庫時,圖書館會有什麼責任?由著作權法八十七條二款中:「明知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之物而散布而陳列或持有或意圖營利而交付者」視為侵害著作權或製版權。關於上點,圖書館也許會以合理使用和非營利事業進行抗辯,但是在三條十一款中「散布:指不問有償無償,將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流通」3,綜觀可知,圖書館雖是非營利事業,並無償讓使用者使用資料庫對資料進行查檢,仍會與八十七條二款抵觸而違反著作權法,無法以「合理使用」及引用著作權法四十八條進行保護。
廖又生更基於此擴大闡釋:「圖書館若典藏或流通無版權之著作,因其持有、公開展示、意圖散布而陳列,讀者服務活動中之流通、借閱更將構成直接故意觸犯著作權法第一百條規定,甚至永業化圖書館員反覆從事圖書資訊服務有以侵權為謀生的主要憑藉反變成常業犯,既要加重其刑,亦須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依我國著作權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該圖書館所隸屬之公、私法人並將會被科以財產刑,即併罰式之雙重處罰」4,雖然看似過於嚴重,然於法律之下,該可能性仍為有之,圖書館實需注意小心,避免造成侵權行為。

四、圖書館使用他國資料庫與著作權之關係
以往圖書館常有將他國書籍資料影印而上架,在我國未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前,在他國著作未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之下,原則上並不受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然我國自年加入WTO後,我國需依「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Agreement of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我國須依伯恩公約之規定保護WTO會員國國民之著作5,換言之,資料庫廠商若對他國(WTO會員國)國民資料侵權,並於國內銷售,在我國加入WTO後,該國國民同樣也受到我國著作權保護,圖書館應依我國著作權法而對資料庫內容作者之著作權進行保護。

五、結論
圖書館為維護人民知的權利,促進資訊流通等公共利益為其使命,然近年來著作權意識高漲,著作者之私權更受保護,由美國自一九九八之「伯恩公約執行法案」(Berne Convention Implementation Act of 1988)中修正著作權法第四一一條及四一二條,除外國人著作須註冊始能進行訴訟及請求法定賠額與訴訟費用之規定6,可看出著作產生同時,其著作權就已受到保護,並不受註冊行為之規定。圖書館單位在此著作權嚴格規範下,如何選擇資料庫?,如何於公共利益與個人私權中取得不易取得的平衡?是該思考的問題,同時了解圖書館於法律中的權益,避免在為使用者爭取更多的資源過程裡,意外觸犯著作權法,讓圖書館事業能永續經營。

參考書目:
江守田. "圖書館與著作權法." 圖書與資訊學刊 45 (民92): 88-95.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兩岸著作權糾紛案例研析. 台北市: 陸委會, 民85.
章忠信. "數位化圖書館與著作權法之修正--以美國著作權法為例." 智慧財產權 61 (民93): 26-53.
賴文智. 圖書館與著作權法. 台北市: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 民91.
劉江彬, 陳美章. 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與運用. 台北市: 科技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 民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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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賴文智. 圖書館與著作權法. 台北市: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 民91. p.30
註2.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供公眾使用之圖書館、博物館、歷史館、科學館、藝術館或其他文教機構,於下列情形 之一,得就其收藏之著作重製之︰1、應閱覽人供個人研究之要求,重製已公開發表著作之一部分,或期刊或已 公開發表之研討會論文集之單篇著作,每人以一份為限。2、基於保存資料之必要者。3、就絕版或難以購得之 著作,應同性質機構之要求者。
註3.賴文智. 圖書館與著作權法. 台北市: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 民91.p114
註4.廖又生 「試論美國綜合貿易暨競爭法案對圖書館經營潛在的威脅與負面的影響──兼論著作權法上非營利侵 權行為除罪化問題」
註5.編採人員V.S.著作權法 p.46
註6.韋忠信。「數位化圖書館與著作法之修正-以美國著作權法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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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閱讀資訊科學相關論文時,很多人都會提到Vannevar Bush於一九四五年七月於大西洋月刊中發表這一篇文章"As We May Think" ,於日前,終於將全文閱讀完。對於一位百年前時代的人物,可以預言百年後資訊時代的技術如此準確,震撼不已。這裡是報告時的ppt,有興趣可以看看。 要用的話請告知。

此文中提出最常被後人所提到的MEMEX系統,Bush將當時的技術向未來推展,構思了這套系統,我將它與現今技術對後後整理出有:

1、 桌面的觀念主要還是一種工作間設備,包括一張桌子,從這裏進行操作。桌子上有一個傾斜的半透明的螢幕,資料可以投影到上面進行閱讀。還有一個鍵盤,一系列按鈕和把手。除此以外,它就是一張普通的桌子。」

2、大量而高密度的儲存空間「內部只有很少一部分用於存儲,其他的部分都是機械。即使用戶每天塞進去5000頁材料,也需要幾百年才能把它的倉庫填滿。所以使用過程中完全可以揮霍一點,自由地填進去各種東西。 」

3、Copy/Paste的觀念「大部分內容都是直接買來的,可以直接插入。各種書籍、圖片、現行的期刊、報紙都可以這樣得到並插入其中進行閱讀。商業信函也可以用同樣的方法,並且還備有直接輸入的設備。桌子上有一個透明的平板,可以較長期地存放注釋、注解、照片、備忘錄等各種各樣的材料。把材料放在上面,按下一個按鈕就可以對它進行照相,並存到MEMEX的膠片庫中下一個空白位置上--這裏就要用到乾式照相。」

4、超連結的觀念
「只要這些條目中有一個顯示出來,就可以只按一下相應代碼區下的按鈕就能調出相關的條目。更進一步,當許多這樣聯繫在一起的條件形成一條鏈時,就可以依次進行查看,或快或慢,全看用戶的操作,就像翻動書頁一樣。準確地講,這就是把集中起來的條目組成了一本新書,並且任何條目都可以插入到許多書中去。」

5、檢索的觀念

6、更遠的將來:也許可以和與神經相連結

有很多的概念到近來才開始進行發展,文章也是反覆咀嚼後會有更多的思考出現,其實最近圖書館學偏向技術面研究、和實做系統上,也許,資訊科學是目前當紅,但始終以為,惟有內涵和思惟,才是能引領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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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上學期壓力很大時所寫的搞笑文章,
雖搞笑,卻是字字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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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館員認知裡,館員人力不足是件很自然、很無奈的事,
時間永遠不夠用,事情永遠作不完,在行政體系下的雜事是那麼的多,
讀者的抱怨更是那麼的煩,最後館員看書的時間比一般讀者還少,
結果在社會一般期望中博覽群書的館員能有幾個?

參考館員又是其中最慘的,
技術服務部門的館員還可以在採購、編目的時候看看書的內容,
在看到覺得還有趣味的書,還可以翻翻
(在這兒就先不理讀者閱讀優先權的ethic了,
畢竟館員要知道內容才能提供更好的服務嘛~),
她們只能站在那等讀者上門問參考問題,
主動的館員還得在看到讀者露出呆滯表情時還會去問讀者有沒有問題,
擔心看來像笨鳥的讀者不敢來問問題(當然讀者諸君絕不會是笨鳥),
行政的事又煩又多,教育訓練的課程準備更是讓人吃不消,
「人啊人啊人啊…再給我們一個館員吧…」館員們心中在吶喊,
「裁吧裁吧裁吧,反正沒圖書館又不會死人。」主管機關心中在盤算,尤其是當預算不夠的時候。

於是,人少無法提供優質的服務,
沒有優質的服務就沒有好的口碑,
沒口碑就沒有重要性,
沒重要性就沒錢,
沒錢很簡單,就再裁人吧!!
惡性的循環就這樣輪迴下去,
無間道I, II, III就這樣活生生血淋淋地在圖書館界中上演了。
難道就這樣,參考服務就不能拓展它的服務,不能提升它的重要性,
參考館員就得像無間道的梁朝偉那樣成為逃不了黑道身份的命運,
最後香消玉損在電梯裡嗎?


不! 絕不! 圖書館也是會找出路的,
”Life Find Ways” 正如侏儸紀公園的恐龍一般,
正如那隻在琥珀中的蚊子成為複製恐龍的關鍵,
不斷進步的科技讓虛擬參考服務(Virtual Reference Services)的出現,
使館員看到了另一絲希望。


虛擬參考服務,是指圖書館利用新媒體,
為圖書館拓展空間,超越時間,脫困出建築物實體的限制,
將where一字從圖書館內,延伸至校園、家庭,做到服務在家、到家;
媒體包含了郵件(紙本)、電話、傳真、
到近年的電子郵件、網路即時語音等(註一),
電子郵件以前(含電子郵件)的媒體在實施上,
總是有些時效上或是資料傳送上的問題,
像是電子郵件的往返確定讀者問題的重心,
電話諮詢後,要把資料傳送給讀者的耗時等,
但是,「時間」卻是參考服務評鑑中第二重要的一環,
若不能顧及到時間,其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第一重要的當然是正確性),

今天呢就是想要看看目前虛擬參考服務中,運用科技能做到的最理想的解決方案
───「即時性的網路參考服務」。

於蘇小鳳老師文章中有提到三種即時性的網路參考服務:
一、網上即時參考服務
二、現場網上影音同步參考諮詢服務
三、合作式現場網上影韶同步參考諮詢服務

這三種類型均可大大的讓讀者了解有圖書館是多麼的方便,
它再也不是看起來很宏偉,但是感覺可遠觀而不可褻玩的城堡,
它的服務能直接的到我的身邊,比全家就是你家還要親切。
試想一下,你是個讀者,當你十萬火急想找個資料,
可是就連萬能的Google大神祂也找不到你想要的資料,
或是一下子找出成千上萬筆資料可是又不符合你要的項目,怎麼辦?

沒有問題~正如孔夫子曾說,初戀無限好、芭樂最好吃~ 
即時性的網路參考服務正如美好的初戀可以解決你的問題
(別問我為什麼),只要能上網(最好是寬頻),
有裝上mic或是Webcam更好,連結到圖書館的虛擬參考服務部門,
就有絕對是帥哥美女的參考館員解答你的問題,
因為我們館員會拿阿湯哥的照片或是小澤x的相片當我們的Logo,
在更好的情況下,各個學科都有不同的館員來解答你的問題,
不論是上至天文地理理工文學,下至網路追追追的八卦怪聞,
都會有人來為你服務,當然,這也要看該館的服務範圍。

有那麼好??
是的,館員們的重要性就出現了,我們館員不再是躲在黑暗角落啜泣被人遺忘的圖書館怪腳,在虛擬參考服務所能提供的服務下,館員一下成為學子們的救世主、讀者的明燈,我們的地位由地獄上了天堂。每個人都向我們求救,找不到的問題都來問我們,因為笨鳥們隨時隨地二十四小時都會有問題…題…題…等等…
好像沒那麼好了耶…
參考館員在多了一個超越時空的媒介下,千奇百怪的問題更會在網路上衝出來,會出現什麼問題呢?晚上十一點上出現讀者要求:「我想找一份亞洲女性作曲家的樂譜,很急,現在就要…我明天要用它來申請獎學金…」,要是和她說,不好意思,找不到,你明天再到學校圖書館印,那虛擬參考服務的意義就沒有了。這還算是合理,在匿名的網路上,誰知道會出現什麼問題,像是沒作暑假作業的中學生「求求你,我在明天以前得知道國父的腳是幾號的…」像是教改下的小學生:「館員叔叔您好,我明天以前想要找到有關冰箱的電路板相關資料。」色情狂:「嘿嘿嘿…告訴我你穿幾號的鞋啊…嘿嘿嘿…」,在建立起一定的口碑後,問題定會多到館員無法負荷,在還沒增加人力的期間,工作量一定大增,館員得在咒罵國父、國小老師和殺千刀的色情狂的同時,儘量的去滿足讀者的需求:「國父的腳是9.5號us尺寸」「請至泰瑞電氣公司網站上有黑心冰箱電路板可供參考」「x!!老娘的腳關你屁事」而這段時間,絕對是黑暗不見天日的痛苦。

該怎麼辦呢?
拚了~為了國家、榮譽、和多拉a夢,就給它拚下去,直到山無陵、天地合,總有一天會看到晴天,就如還豬格格那些人一樣…人定勝天!!!!!

其實還是有比較不連續劇的方法的。
1.制訂服務對象、服務內容的規範:
如,對象的年紀,提問不可為作業、或為不正當之意圖等。
2.在現況為人力不足且毫無經驗,建議可由中央單位主導一試驗型計劃,提供硬體,針對特定對象如大學中試行,二十四小時,一周七天的虛擬參考服務,並在其中發掘問題和推行困難。可由一群各學科背景各有不同之研究助理採輪班制,並和大學圖書館合作,由特定協助館員,或是領域專家合作,當助理無法處理時,徵求其協助,正所謂觀微知著,由小見大,在經驗累積後,相信更能找出可行之模式。
3.館員需有對圖書館事業的自覺,在變動的時代,舊有的消極主義是無法走出一個新的局面,君不見摩爾定律讓工商資訊界無時無刻上緊發條的衝次,無不害怕被超越、被領先,圖書館自詡為資訊的領航員,卻是消極的等讀者要求,再行改善,如何能得到讀者的尊重?不管我們再高唱圖書館為知識中心,館長為社會的知識長,若不有會付出辛苦、勞力的自覺,那也只是關在小門中,自欺欺人而已。

結語:
圖書館是較被動的單位,我們可以說圖書館界淡薄謙沖,但另一面即為消極的表現,新的科技是給我們另一個機會,但是,要不要付出勞心勞力來把握這個機會,做一個短暫的惡夢,等黎明後,一起迎接新的希望,就看我們圖書館員們自已的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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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
作了一個Kuso的作業:


圖書資訊與法規作業:
【案例】某梁姓負責人因有圖書館學碩士學歷背景,並苦思「資訊是否有價」「圖書館是否該收費?」二個圖書館重大議題很久,後想出一解決之道:圖書館需創造資訊附加價值,就可收費,換言之,若是若是圖書館能創造誘因讓讀者進館利用資料即可收費。鑑此,梁姓負責人成立一「辣妹圖書館」,參考館員及上架工讀生均為妙齡少女,身著清涼服裝,並於整點配合鋼管舞上架,讀者按「節」收費。梁姓負責人認為:少女於圖書館工作可避免過於複雜場合,陶冶品性,同時可創造圖書館利用率提高,可說魚與熊掌兼得。開幕後大受歡迎,卻受圖書館界批評,又,檢方以妨害風化起訴負責人,後又查到未成年少女於該圖書館打工,梁姓負責人遭起訴,該負責人以圖書館為公共事業,並以捍衛資訊自由作中心思想,並以使用率提高有助圖書館利用和一般公共圖書館也有請高中未滿十六歲之工讀生,未考慮成年與否,也是可行作為抗辯。

試論:
1. 圖書館收費後是否仍為圖書館?
2. 檢方以妨害風化起訴梁姓負責人,是否成立?
3. 圖書館使用收費以梁姓負責人做法,於圖書館的核心價值是否衝突,抑或是可以接受?
4. 圖書館在使用工讀生時並未考慮成年與否,是否也違反現行法律規定?
5. 辣妹工讀生若只以穿著清涼招來使用者而不跳鋼管舞,是否於法律可行?



試答:
1.以圖書館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圖書館,指蒐集、整理及保存圖書資訊,以服務公眾或特定對象之設施。」又第四條「政府機關(構)、學校應視實際需要普設圖書館,或鼓勵個人、法人、團體設立之。」第四條第二類中:「公共圖書館:指由各級主管機關、鄉(鎮、市)公所、個人、法人或團體設立,以社會大眾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圖書資訊服務,推廣社會教育及辦理文化活動之圖書館。」來看,該圖書館為個人成立的公共圖書館,又圖書館法並無明確規範圖書館不可營利,所以,該圖書館雖以營利為目的,於法律定義仍為圖書館。

2.梁姓負責人雖以「提高圖書館使用率」辯稱,但以比例原則,該答辯不成立,又以刑法234條「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另以刑法第231條「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以犯前項之罪為常業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梁姓負責人可能得背上刑期。

3.圖書館核心價值以圖書館五律來看並無衝突,然,圖書館的核心價值中也有教育機能,負有導正社會風氣的功能,圖書館法第一條「為促進圖書館之健全發展,提供完善之圖書資訊服務,以推廣教育、提升文化、支援教學研究、倡導終身學習…」。該圖書館於此,絕對沒有提升文之功能,梁姓負責人此行為實為不當。

4.勞動基準法第45條「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一般圖書館為「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者」,所以可以以童工資格雇用,並受勞基法保護,而梁姓負責人圖書館,穿著曝露,顯為影響身心價值觀,不得引用。

5.刑法234條「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但梁姓負責人並無以鋼管舞表演吸引讀者,純以衣著清涼或是特色取勝,並以發展特色為由,情況就如目前檳榔西施一樣無法可管,若少女未成年,可構成「少年福利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所謂「從事其他足以危害或影響身心發展之行為」加以處理;若工讀生施身穿透明薄紗,引誘客人上門的行徑,可視具體情事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或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逕行裁處,所以最後仍為看梁姓負責人於穿著尺度上的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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