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下午,臨時有外賓參訪本館,便下樓幫忙接待,在接待的過程裡,外賓詢問了讀者圖書借閱逾期時本館處理的方式,想當然爾,圖書館都是以「罰款」方式來處理圖書逾期,沒想到外賓/館長悠悠然的回應「喔~~我們圖書館是沒有罰款滴…」
哪尼~~~!!!!(日文翻譯:什麼??) 有這麼好康的事???!!!! 圖書館對逾期不收罰款? 雖然曾於學術專門圖書館裡服務,該單位也是有採取這種「免卡債」的服務,但因為為研究單位,人口不多,加上圖書均是研究為目的,為方便研究,逾期是無可避免的,罰款就算了唄,但是……外賓的圖書館為大學圖書館,學生人數眾多的環境裡,沒有罰款那那那…不會天下大亂嗎??
很明顯的,在館長出口沒有罰款的同時,在場的人均出現了大惑不解的三條線,等待著下文…
在眾人的注視下,外賓再悠悠的吐出「我們是向讀者收取"資料超期使用費"」
「切~~~~~」
我的心不禁說出這個字,同時心中浮現港片裡常出現的鏡頭,一群人向他擺手同聲說出「切~~~~~」,這不是白說嘛,不就是罰款嘛…換句話說誰不會啊。
外賓再說明:「因為罰款是屬於法令部份,圖書館本身並沒有這方面的權限來"處罰"讀者,而讀者對於"罰"這個字,也有受到侵犯和不被尊重的感覺,然而,逾期不還書,的確會造成其它使用者的使用上的不便,所以,告知讀者,因為您是將資料超期使用,所以在這超期的時間裡,我們會向讀者收取"資料超期使用費",就可以避免一些紛爭。」
經外賓這樣一說,心裡也覺得所言甚是,在現今讀者權利高張的時代,顧及讀者的感受,以及圖書館在法令上的立場,圖書館「罰款」這個名詞,的確有它重新思考的必要性,而外賓也的確見到了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地方,而絕對不是單單的換句話說而已,心裡倒為剛開始的無知覺得慚愧了起來。
哪尼~~~!!!!(日文翻譯:什麼??) 有這麼好康的事???!!!! 圖書館對逾期不收罰款? 雖然曾於學術專門圖書館裡服務,該單位也是有採取這種「免卡債」的服務,但因為為研究單位,人口不多,加上圖書均是研究為目的,為方便研究,逾期是無可避免的,罰款就算了唄,但是……外賓的圖書館為大學圖書館,學生人數眾多的環境裡,沒有罰款那那那…不會天下大亂嗎??
很明顯的,在館長出口沒有罰款的同時,在場的人均出現了大惑不解的三條線,等待著下文…
在眾人的注視下,外賓再悠悠的吐出「我們是向讀者收取"資料超期使用費"」
「切~~~~~」
我的心不禁說出這個字,同時心中浮現港片裡常出現的鏡頭,一群人向他擺手同聲說出「切~~~~~」,這不是白說嘛,不就是罰款嘛…換句話說誰不會啊。
外賓再說明:「因為罰款是屬於法令部份,圖書館本身並沒有這方面的權限來"處罰"讀者,而讀者對於"罰"這個字,也有受到侵犯和不被尊重的感覺,然而,逾期不還書,的確會造成其它使用者的使用上的不便,所以,告知讀者,因為您是將資料超期使用,所以在這超期的時間裡,我們會向讀者收取"資料超期使用費",就可以避免一些紛爭。」
經外賓這樣一說,心裡也覺得所言甚是,在現今讀者權利高張的時代,顧及讀者的感受,以及圖書館在法令上的立場,圖書館「罰款」這個名詞,的確有它重新思考的必要性,而外賓也的確見到了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地方,而絕對不是單單的換句話說而已,心裡倒為剛開始的無知覺得慚愧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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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孤狗
發現名詞多現於彼岸網頁
莫非外賓來自內地
超期 vs. 逾期
小弟覺得後者較文
此或涉及兩岸用語習慣不同
但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如同梁董云
使用費 vs. 罰款
前者多了點人權味
不過
規則.罰則既已訂定
是否就屬廣義的法令
不守法就當罰原也無可厚非
"逾期罰款"聽久了其實也不太在乎言下之意
(但還真碰過初次借書逾期一聽到"罰款"就憤憤不平的讀者)
倒是另一個也常用的名詞"滯還金"還顧到面子裡子
賴兄真的是觀微知著啊…
的確是對岸的來賓…
當外賓說明時,是真的有讓我想到之前沒想到的地方,也覺言之成理,於
是寫出這個感想了。
要不要改,其實並沒有太大的立即性,只是再提醒一下自已對讀者的同理
心 :)
其實.....
那位憤憤不平的讀者.....是家父.....
自從TPML有了逾期停借的罰金替代方案之後.....
雖已極盡解釋分析之能.....
唉唉.....老人家嘛.....
其實.....
從身邊完全沒受過圖資訓練的讀者身上(現在連小學都有圖資課啦)
也可以體會粉多不同於咱們平日習以為常的感受與觀點喔.....
:)
到底逾期該如何處罰?? 是不是該回想一下,圖書館不就一向鼓勵大
家找書讀書嗎??? 既然如此,是不是乾脆不要有所謂的"還書期限"呢??
可是,這樣問題又來了,其他人到底何時可以借到書呢?? 呵呵,兩難的
問題~~罰款和停權只是為了管理方便,那讀者的權益呢??
看完這篇雖然也有"切"的想法,不過換個名詞,其實感覺差很多,
不得不佩服對岸的想法。
to 水瓶兄:
我想圖書館的制度,是為了讓大家公平使用,也正是您所提到的在沒有還
書期限後,其它人無法借書這種公平使用的問題,所以圖書館訂定合理的
閱讀期限,希望該資料能被最多的人做最有效的利用。
事實上,罰款和停權的制度,對館員或是圖書館來說,只是一件麻煩事,
公家單位的罰款要上國庫,要寫一堆單子,其它圖書館可能也會有些麻
煩,而停權的話,會造成讀者有時產生的誤會,所以,我想在管理方面,
對圖書館可能是增加負擔而非方便行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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