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前一陣子,在前文「Dlib的Library 2.0文章」中將GreaseMonkey這個Firefox套件寫出使用方法後,有位長輩看了,並問了個問題:「可以這樣做嗎?」
在談到Library 2.0的實際應用時,常會有幾個例子,其中一個是結合Google Map與Webpac功能,由Talis公司發展的Silkworm中的LibMap(見下圖),另一個是用使用Firefox的套件GreaseMonkey. 安裝並經過設定後它可以在查詢Amazon或其它網路書店的資料時,將查詢結果中多顯示圖書館是否有典藏,連結進去後,就能看到館藏狀況。
LibMap
GreaseMonkey:
紅線部份就可以連到館藏目錄去。
它們二個"系統"? 都有一個同樣的特性,我稱為「寄生性」
LibMap是寄生於Google Map與Webpac上,它本身並沒有內容,運用了網路介面整合了二者的資料,提供服務,而在此的GreaseMonkey應用,更沒有內容性了,它是將網路上搜尋資料,像是在Amazon下搜尋,當Amazon將資料傳回時,GreaseMonkey將某些資料攔下來(該是ISBN),再將這ISBN送到圖書館下第二次的query,並將結果改寫Amazon網頁的資料,成為我們上圖所現的結果,這是完完全全的寄生了。
沒有內容這不是問題,很多整合型資料庫或是異質整合資料庫本身也是沒有資料的,只是提供整合介面方便使用,但是這些都有經過授權過程。不清楚LibMap是不是有經過Google授權,但是在網頁下有cc的標章,這後面有些耐人尋味(擋箭牌??),但是GreaseMonkey因為是個人下載套件使用,這沒有所謂的授權,所以長輩問了「我們可以這樣做嗎?」
圖書館能提供如GreaseMonkey這類的附加服務嗎? Library 2.0的應用,許多都是架構於Web 2.0的網路服務上,如同LibMap或是GreaseMonkey這類,但是當圖書館會傷害到服務商的利益時(啊,圖書館有啊,那我不買了),我們能這樣做嗎? 廠商能讓圖書館這樣做嗎? 而當圖書館服務完全著眼寄生於Web 2.0的服務時而成為Library 2.0並熱門討論時,卻忽略了圖書館本身最有價值的「內容」,是否失之偏頗。拿Google來說,Google Books就是Google看到了圖書館裡有無窮的內容,他能提供服務,於是與五大圖書館合作,也寧願當被告的箭靶,也要把這些內容/寶藏納入Google裡,這些就是圖書館的核心價值。
回到道德問題上,事實上寄生與道德是不衝突,只要顧及公平性即可,如在OPAC裡可連至金石堂的購書網頁(啊~我想要收藏這本),金石堂也可以連至圖書館,個人以為如此行書商的營利機會大於流失客群,圖書館等於提供一個pre-reading的機會(這是指非教科書籍),與其它Web 2.0服務合作時,若能注意不影響其營利時,相信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個人對於Library 2.0是絕對接受,進入了新世代,圖書館應該反應迅速並快速接納,但是另一方面,往往在快速變遷的同時,總覺得會失去核心價值,在一面倒向Library 2.0的討論中,體認圖書館的重要性更是必需。
「我們可以這樣做嗎?」
我的答案是可以,只要想得夠多。
在談到Library 2.0的實際應用時,常會有幾個例子,其中一個是結合Google Map與Webpac功能,由Talis公司發展的Silkworm中的LibMap(見下圖),另一個是用使用Firefox的套件GreaseMonkey. 安裝並經過設定後它可以在查詢Amazon或其它網路書店的資料時,將查詢結果中多顯示圖書館是否有典藏,連結進去後,就能看到館藏狀況。
LibMap
GreaseMonkey:
紅線部份就可以連到館藏目錄去。
它們二個"系統"? 都有一個同樣的特性,我稱為「寄生性」
LibMap是寄生於Google Map與Webpac上,它本身並沒有內容,運用了網路介面整合了二者的資料,提供服務,而在此的GreaseMonkey應用,更沒有內容性了,它是將網路上搜尋資料,像是在Amazon下搜尋,當Amazon將資料傳回時,GreaseMonkey將某些資料攔下來(該是ISBN),再將這ISBN送到圖書館下第二次的query,並將結果改寫Amazon網頁的資料,成為我們上圖所現的結果,這是完完全全的寄生了。
沒有內容這不是問題,很多整合型資料庫或是異質整合資料庫本身也是沒有資料的,只是提供整合介面方便使用,但是這些都有經過授權過程。不清楚LibMap是不是有經過Google授權,但是在網頁下有cc的標章,這後面有些耐人尋味(擋箭牌??),但是GreaseMonkey因為是個人下載套件使用,這沒有所謂的授權,所以長輩問了「我們可以這樣做嗎?」
圖書館能提供如GreaseMonkey這類的附加服務嗎? Library 2.0的應用,許多都是架構於Web 2.0的網路服務上,如同LibMap或是GreaseMonkey這類,但是當圖書館會傷害到服務商的利益時(啊,圖書館有啊,那我不買了),我們能這樣做嗎? 廠商能讓圖書館這樣做嗎? 而當圖書館服務完全著眼寄生於Web 2.0的服務時而成為Library 2.0並熱門討論時,卻忽略了圖書館本身最有價值的「內容」,是否失之偏頗。拿Google來說,Google Books就是Google看到了圖書館裡有無窮的內容,他能提供服務,於是與五大圖書館合作,也寧願當被告的箭靶,也要把這些內容/寶藏納入Google裡,這些就是圖書館的核心價值。
回到道德問題上,事實上寄生與道德是不衝突,只要顧及公平性即可,如在OPAC裡可連至金石堂的購書網頁(啊~我想要收藏這本),金石堂也可以連至圖書館,個人以為如此行書商的營利機會大於流失客群,圖書館等於提供一個pre-reading的機會(這是指非教科書籍),與其它Web 2.0服務合作時,若能注意不影響其營利時,相信該不會有什麼問題。
個人對於Library 2.0是絕對接受,進入了新世代,圖書館應該反應迅速並快速接納,但是另一方面,往往在快速變遷的同時,總覺得會失去核心價值,在一面倒向Library 2.0的討論中,體認圖書館的重要性更是必需。
「我們可以這樣做嗎?」
我的答案是可以,只要想得夠多。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