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新聞:
http://www5.chinesenewsnet.com/MainNews/SocDigest/Technology/cna_2005_09_21_22_00_11_373.html

http://www.cbs.org.tw/big5/CbsRealNews/Detail.aspx?news_id=48231

看樣子密西根大學罩不住的樣子啊:
美國作家協會(The Author's Guild Inc.)尋求提出集體訴訟,代表所有密西根大學圖書館內書籍的著作權擁有者,向法院聲請禁止Google掃描書籍。

事實上,早就覺得該被告了,至今才有人動作,也倒是出乎我意料之外。
不管如何,這個計劃的變數還是很大,會不會就此停了呢? 圖書館是可以藉由Google來節省經費,還是先給你糖吃,再來一棒子打死圖書館呢???可以再觀察。

9/26補:
今天另一家媒體以更不看好的筆觸寫出同樣的報導,連結點這裡
保留原文如下: Google網絡圖書館激怒出版界 訴訟風暴來了 北京新浪網 (2005/09/24 11:21)
【eNet硅谷動力】麗塔颶風來了,Google成堆的法律糾紛也來了。模糊的版權法律留下了大量的爭論空間,一場針對搜索引擎侵犯版權的新一輪訴訟正在形成,這讓搜索巨頭Google陷入了不堪的痛苦之中。 從一開始,Google的網絡圖書館計劃就激怒一些作者和發行社如Random House和美國大學出版社協會,它們一致認為這是大規模的侵權行為。
然而Google并沒有在意這些,在反對呼聲此起彼落的情形下,依然我行我素。9月20日,一群反對者發現Google的所謂"Print for Libraries"(網絡圖書館)計劃已經付諸實施了。這些作者聲稱,Google通過創建和保留被檢索到的書籍的數字拷貝來吸引網絡瀏覽者,為此 Google正在從事大規模的侵權活動。 於是在本周二,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的一紙訴訟將Google送上了美國紐約州法庭。在訴訟中,原告稱Google在掃描書籍和圖書數字化過程中存在大量的侵犯版權行為,為此他們甚至要求Google為每一次侵權支付賠償,并請求法院禁止該公司未支付費用就拷貝受版權保護的圖書內容。
美國作家協會有8000多名作家成員是美國最大的出版作家組織。 在這起集體訴訟中還有提起個人訴訟的《紐約時報》前社論作家Herbert Mitgang、兒童文學作家Betty Miles和美國1973-74年度"桂冠詩人"Daniel Hoffman,他們要求Google予以賠償并停止書籍數字化行為。 針對這場訴訟,Google的首席律師David Drummond表示,我們正在全力以赴准備這場官司,不過這場訴訟真的沒有什麼意義。
法律專家表示,此次糾紛使Google試圖成為全球信息容納場所的夢想再次遭受了挫敗。除了網絡圖書館計劃倍受責難之外,Google的視頻業務 Google Video也引發了傳統電視產業的不滿和憤恨,Google Video視頻業務可以錄制和存儲傳統的電視節目。

訴訟風暴讓Google應接不暇 今年三月份,法新社一紙訴訟將Google送上了法庭,稱Google將法新社的新聞標題、圖片和故事概要放置在其搜索頁面上,這侵犯了其版權。8月24日,成人娛樂公司Perfect 10也因為Google在其搜索頁面上放置了該公司的圖片而提起訴訟。 然而更糟糕的是,此次美國作家協會的訴訟很可能將會摧毀Google網絡圖書館計劃的大部分努力。作為數字圖書館計劃(Print Library Project)的一部分,Google公司正在掃描密歇根大學、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紐約公共圖書館和牛津大學收藏的所有或部分圖書,并將這些書籍的內容收錄到Google的搜索庫中。 美國作協的會長尼克-泰勒(Nick Taylor)稱,Google的行為顯然并無恥地違反了版權法,只有合法擁有版權的作者而不是Google或其他任何人,才可決定他們的作品是否或如何被拷貝。 自從去年12月份宣布圖書館計劃以來,Google的這一想法得到了公眾的歡迎,然而這一計劃卻激怒了擁有版權的作者和出版社,因為Google未經版權所有人的許可就擅自掃描了這些圖書。
接下來的數個月,包括Random House在內的出版社致信Google,表達了他們對網絡圖書館計劃的顧慮。5月20日,美國出版協會也致信Google,表達了他們自己的意見,并警告道這一計劃顯然在肆無忌憚地侵犯了他們的版權。隨後六月份,主要的商業出版社組織美國出版協會也致信Google,要求將這一計劃延期6個月。 來自外界的壓力迫使上月Google曾宣布暫時停止掃描工作,并將這一工作推遲到11月1日以後,以讓版權所有者自己決定是否加入到Google的搜索引擎中。
隨後Google還計劃推出數字出版商計劃(Print Publisher Program),該計劃是應出版商的要求對書籍進行掃描以供人們瀏覽摘要內容。 盡管許多旁觀者認為Google的網絡圖書館計劃是處於好意,但是作家和出版商們的看法恰恰相反。在隨後的日子里,大多數出版商并沒有和Google達成一致。 盡管Google表示它會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則,僅在搜索頁面上顯示書籍的部分字句。但是出版商和作者卻表示,這不是問題的關鍵,雙方爭論的焦點在於 Google在其服務器中保留了完整的數字拷貝,并將其用於商業用途,而這違反了版權法最基本的原則。事實上,Google是一家以贏利為目的公司,為此它保留了具有版權的書籍的數字拷貝就顯得有問題了,因為它既不是版權所有者也不是具體的工作者。 知識產權律師表示,模糊的版權法律留下了大量的爭論空間,而且沒有先例可循。這使得Google和出版商之間的這場恩怨不會輕易結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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