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明日報新聞台上,有位朋友"哪裡小姐"回應前文辣妹圖書館
其中的付費議題,在歐洲(荷、德)已有會員制付費的圖書館,
謝謝她所提供的鄭恆雄所著二篇文章「考察歐洲公共圖書館見聞紀:荷蘭與布魯塞爾篇
與「考察歐洲公共圖書館見聞紀: 德國篇
閱讀後,將相關段落摘取,並對台灣圖書館能不能付費有些想法。

 「申請成為圖書館的會員需提出個人身分證明及居住證明,12歲以下的兒童需要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會員效期一年,期滿得持續申請。如果僅在圖書館使用資料則不需要具有會員身分。18歲以下的兒童可以免費擁有一張會員卡,18歲以上則可以有兩張會員卡。18至22歲年費23.75荷頓23至64歲年費39.50荷頓65歲以上年費為23.75荷頓。借閱圖書不需收費,借閱樂譜、光碟及錄音帶等借期不一,收費也不同,館方訂有借期及費用標準。」(台幣:荷頓 15:1)約一年交600多元nt

歸納以上:
1.納稅人才有使用權利
2.依使用者負擔能力付費
3.依媒體特性不同付費
與社會福利政策的精神有些類似之處(弱勢付費較少、納稅人/國民才能享有福利),但就算歐洲社福政策那麼好,人民仍能接受資訊使用仍需付費,這點相當有趣,國內如果要付費使用圖書館的話…算了,當我沒有說。

會員年費制度:
  歐洲許多圖書館圖書資料的出借採會員制,讀者需申請為會員繳交一定年費,年費依年齡層而有不同。如荷蘭哈倫圖書館16歲以上借書需付費,付費依書籍價格而不一;阿姆斯特丹圖書館訂18歲以上付23荷頓、65歲以上及低收入戶優待,另借CD、VCD、錄影帶等有聲書需另付3荷幣;繳交年費入會者即可借閱圖書,是「受益者付費」的制度,會員的比例及使用率都很高。一般而言,除借書及利用網際網路之外,讀者到圖書館閱讀及使用一般圖書資料則無須付費。國內圖書借閱完全不收費立意雖佳、但讀者往往不珍惜資源,圖書館服務的品質與館藏控制都有不良的影響。如果圖書外借收取適當費用,建立「使用者付費」觀念,並加強逾期催還,反而可促使讀者善加利用圖書館資源。我國的環境與條件雖與歐洲不同,為提供良好與優質的服務,此項制度仍可研究採行。

與其想討論"圖書館該不該收費"或是更高層次些的"資訊是否有價"的論題,不如務實些,討論"圖書館收費在台灣是否可行?"
讀者面就先放一旁,假設我們的使用者都覺得「是的,我們可以接受圖書館使用要付費」「是的,一年六百多的年費好便宜」「給個六百元,我可以利用到更好的服務,便宜啦」並且假設全國人民都可以負擔這小小的六百元也願意花,我想問的是,館員們,我們準備好了嗎?

收了錢,就該提升更好的服務,是天經地義的事,圖書館收了錢,自然有更多的經費可以利用,有更多的人力可以加強服務,也是天經地義的事…事…是嗎???不知道為什麼我對這個是感到悲觀的,以目前國家的財政來看,我比較相信單位收的錢不會落到單位(看看警察杯杯辛苦的拍照,警察單位有好處嗎?),同理,我也相信圖書館收費後,館員的薪水也不會大幅增加,相比之下,也許我的辣妹圖書館還比較可行。
在前線的館員接下來可能面對的是:更多的工作、讀者更挑揚的態度。原本就已人力不足館員們,是否能真的能接下更重的工作呢?付費對圖書館事業是福是禍實屬難知啊。
我對鄭老師的為提供良好與優質的服務,此項制度仍可研究採行。」採保留態度,對環境與條件雖與歐洲不同這句,有完全的認同。畢竟,人民的觀念,不是一朝一夕之功,更別提政府不重視文教事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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