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下午,臨時有外賓參訪本館,便下樓幫忙接待,在接待的過程裡,外賓詢問了讀者圖書借閱逾期時本館處理的方式,想當然爾,圖書館都是以「罰款」方式來處理圖書逾期,沒想到外賓/館長悠悠然的回應「喔~~我們圖書館是沒有罰款滴…」

尼~~~!!!!(日文翻譯:什麼??)  有這麼好康的事???!!!! 圖書館對逾期不收罰款? 雖然曾於學術專門圖書館裡服務,該單位也是有採取這種「免卡債」的服務,但因為為研究單位,人口不多,加上圖書均是研究為目的,為方便研究,逾期是無可避免的,罰款就算了唄,但是……外賓的圖書館為大學圖書館,學生人數眾多的環境裡,沒有罰款那那那…不會天下大亂嗎??

明顯的,在館長出口沒有罰款的同時,在場的人均出現了大惑不解的三條線,等待著下文…

在眾人的注視下,外賓再悠悠的吐出「我們是向讀者收取"資料超期使用費"」

~~~~~」

我的心不禁說出這個字,同時心中浮現港片裡常出現的鏡頭,一群人向他擺手同聲說出「切~~~~~」,這不是白說嘛,不就是罰款嘛…換句話說誰不會啊。

賓再說明:「因為罰款是屬於法令部份,圖書館本身並沒有這方面的權限來"處罰"讀者,而讀者對於""這個字,也有受到侵犯和不被尊重的感覺,然而,逾期不還書,的確會造成其它使用者的使用上的不便,所以,告知讀者,因為您是將資料超期使用,所以在這超期的時間裡,我們會向讀者收取"資料超期使用費",就可以避免一些紛爭。」

外賓這樣一說,心裡也覺得所言甚是,在現今讀者權利高張的時代,顧及讀者的感受,以及圖書館在法令上的立場,圖書館「罰款」這個名詞,的確有它重新思考的必要性,而外賓也的確見到了另一個需要注意的地方,而絕對不是單單的換句話說而已,心裡倒為剛開始的無知覺得慚愧了起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rshlo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