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圖書館這三個字不斷的在媒體上被提到,特別是偷報紙(期刊? ?)這一方面的議題,被討論到不能再討論,各家媒體無不想要查証到~底,有沒有人偷報紙(期刊/),從館長到証人,一堆的口水滿天飛…。政治,非我的興趣,但這事件讓我想到當圖書館遇到偷書時,該採取的措施,以及當外界的人來詢問讀者偷書的過程時,應有的態度。


到偷書這事兒的相關議題,這本由邱淑蘋小姐所著之「圖書館偷書、撕書相關因素與防制之研究」可說是研究深入的專著,以前在論文評析的課程中,拜讀過這本題名與內容都很有趣的論文,有興趣可以借來一觀。

外一部份,就是當外人來詢問圖書館之前事件時,所需採取的態度。若您是圖書館員都知道,圖書館有保護讀者利圖書館之穩私的倫理守則,像是借閱資料內容、使用的時間等,但是若讀者在館內觸犯法律時,圖書館的態度又該如何?

人有遇過的案例有色情狂、偷書賊、偷拍狂、偷錢賊等,圖書館一般的處理方式大多是通知警衛/警察,交由該單位處理,並連絡受害者等後續事宜,大多就交由司法/上級單位處理了,那將來若有人來詢問這些事情時呢?

人以為,圖書館仍需保護圖書館使用者之隱私,不論有或沒有,是與不是,圖書館單位該表示「因圖書館倫理守則中有館員執行職務時,應維護讀者隱私,對於所知悉或持有之機密應予嚴守,對於讀者之隱私並應確實保護之精神,予以保護,若有該資訊之需求,請於圖書館其它單位調查」


是有一天,有狗仔來問我這種問題,我會這樣回答,要是能被登出來的話,我想這對圖書館的專業倫理的樹立,有絕對正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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